中央权威的崩溃

    中央权威的崩溃 (第2/3页)

征不义之人对国家的控制)有关的那些经文,他斟酌地使用对之不利的注解。这两方面结合起来描绘出了一种急剧转变的形势,新兴的正义的力量必然战胜非正义的衰落的旧势力。于是荀爽关于第15卦第3爻位的阳爻的有利注释是:[7]

    阳当居五……群阴顺阳,故万民服也。

    而他关于第五爻位(皇帝的爻位)的阴爻的不利注释是:

    邻谓四与上也。自四以上乘阳,乘阳失实,故皆不富……阳利侵伐来上,无敢不利之者。

    第24卦,“复”:

    ——上爻

    ——五爻

    ——四爻

    ——三爻

    ——二爻

    ——初爻

    荀爽在他关于此卦的注释[8] 中,把最低爻位的阳爻看作脱颖而出的正义的力量,他的注释是:

    利往居五,刚道浸长也……阳起初九,为天地心……

    反过来,他把此卦最高的第6爻位的阴爻看作部署军事力量以反对起义的邪恶的势力——皇太后和她的太监们。注释是:

    上行师而距于初阳,阳息上升,必清群阴,故终有大败。

    第30卦,“离”:

    —上爻

    --五爻

    —四爻

    —三爻

    --二爻

    —初爻

    荀爽对此卦的注释是无所隐讳的,注释是:[9]

    初为日出,二为日中,三为日吴,以喻君道衰也。

    此外,与荀爽密切关联的9位无名大师关于同卦的一组解释中,启示甚至更加不详:[10]

    日吴之离,

    何可久也?

    荀爽利用火熄灭的比喻预示将出现推翻邪恶君主的剧烈变革。他的注释是:[11]

    阳升居五……阴退居四,灰炭降坠……阴以不正居尊乘阳,历尽数终,天命所诛,位丧民叛……故焚如也……故死如也,火息灰捐,故弃如也。

    在全部中国历史中,《周易》曾被许多思想家以多种方式解释,但荀爽巧妙地用此对皇帝发动猛烈攻击的方式却是没有前例和独一无二的。荀爽的《易传》广为流传,为他的侄子荀悦所证实,荀悦说,在第2世纪最后的25年中,“兖豫之言《易》者咸传荀氏学”。[12] 荀爽学说对民众的影响,特别是它对于在184年的黄巾起义中达到高潮的宗教运动的影响,有待探索。

    太平道与黄巾

    大约在170年,大致与荀爽开始写作《易传》的同时,张角、张宝和张梁三兄弟发动了名为太平道的宗教运动。这个运动从种种来源——诸如讲哲理和虔诚的道教、阴阳五行宇宙论——得到启发。它从阴阳五行学说推导出五行之一的土的黄色会赐福于黄巾起义者。这种运动也吸收了儒家天命可能改变的思想和太平的理想,从太平的理想得出太平道的名称。这些来源,如前文谈到的,也影响了汉代对《易经》的解释。

    在10年多一点的时间里,运动吸引了几十万追随者,其中不但有贫苦农民,也有一些富人;运动也得到许多地方官吏和州郡精英成员的默许甚至赞扬。运动在184年,在曾是清议时期政治骚动的温床的中国中部和东部地区,爆发成为武装起义。在荀爽度过10多年隐遁生活的中国西部的汉水上游流域,也很快成了张鲁和他的教派五斗米道所建立的自主的道教国家的设防地区。这样一些事情同时发生,至少表明对统治王朝不满的普遍情绪已在中国的许多地区,从少数敏锐的思想家蔓延到精英一类人物和地方居民,也表明抗议、反对、敌对和反叛的态度趋于互相混合。[13]

    在黄巾起义的威胁下,朝廷解除了党锢禁令。因起义者造成的破坏而感到惊慌的清议运动的首领们,恢复了对摇摇欲坠的王朝的支持。主要的起义在几个月之内被镇压下去,但较小的起义继续蔓延。朝廷丧失了它对军队的控制,也丧失了它对边防将领、地区长官和地方权贵掌握的州郡的控制,他们当中的许多人曾是清议运动的坚决支持者。朝廷上宦官集团和清议党人之间的权力斗争还继续了几年,直到灵帝去世的189年为止。在随后的政变中,好战的党人派军队攻打并焚烧了皇宫,屠杀了宦官,并迫使皇位继承人逃亡。中国陷入内战,后汉王朝实际上已经结束,尽管一个有名无实的君主——献帝——即位并在名义上进行统治,直到220年。[14]

    军人们,特别是在旷日持久的内战中其军队大量死亡的边防将领,也趋于失败。从189年到280年,政治舞台上出现了学者- 官员和地方权贵联盟集团所支持的几个区域性的国家;前者有管理国家的知识和经验以及他们对统一和秩序的要求,后者得到地产所有者和强大氏族的有力援助。这种联盟的社会政治和知识-思想的基础已经在前几世纪儒家教育和文官制度的发展中形成,这种教育和制度从土地所有者及强大氏族中吸收了很大一部分学者-官员。这种联盟也受到普及了的儒家所强调的调和折衷的影响,儒家把调和折衷既当作国家、地方社会和地方村镇的理想,也当作家庭、家族的政治、社会和道德的理想。另一方面,大同理想的幻灭——这是对帝国政权的一种不满情绪——和东汉思想中对精神自由及道德自主的推崇,产生了把儒家要求转移到更实在的小康目标上去的效果,小康目标是在个人以及他的家庭和氏族、朋友和社会的同心圆的坚实基础上树立起来的。

    亲属关系及其义务的重要性

    荀爽于166年因其“至孝”被朝廷选拔时,他在上呈皇帝的奏疏中清楚地表明了对家庭道德的新的推崇。[15] 荀爽在这份奏疏中说,根据五行学说,汉朝属火,故应把孝顺之德(火之德)尊崇为帝国最高的原则。他重申了一项并不明确的诏令(据说是在王莽主持下颁布的),规定《孝经》为帝国中每一个人必读之书。他赞扬政府从孝顺子孙中选拔官员的做法,谴责西汉朝廷多次减少官员和普通居民的子女服丧义务的企图是完全不道德的;他建议,儒家经典中规定的三年服丧期必须严格遵守。他认为:

    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

    家庭关系和义务因而优先于政治义务和社会责任。一段著名的轶事提到,一次有人请荀爽评论他同郡的显著人物,他称赞的人物都是他自己家庭的成员;当他为此而受到谴责时,他争辩说,一个人想到他最亲近的亲属是很自然的,颠倒自然的次序是不道德的。荀爽另一段有名的话(后来吴国君主在一封信中引用过)认为,人应当顺从自己感情的倾向,并且按照严格的对应方式回报他人,也就是说“爱我者一何可爱!憎我者一何可憎!”[16] 如果对这个原则作出极端的结论,那么人世间不可能有与个人无关的道德价值或客观的原则。

    站在另一个极端上的是那些为动乱而苦恼并遵循法家观点的人,他们维护国家权力、官僚政治的行政管理和不受个人影响的法律,并主张对持不同意见的政治上的敌手采取严厉措施。这些人是有治国之才的专家;封建割据性国家的君主们在地方流行病似的内战困难时期,在他们努力控制抢劫的士兵或不听命的地方首领时,需要这些人不可或缺的效劳。在割据性的国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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