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土司传

    丽江土司传 (第2/2页)

功另外授予他大中大夫资治少尹的官衔。成化十一年(1475),知府木风山钦上奏,说鹤庆的千夫长赵贤屡次纠集一大群贼人越过地界前来杀人抢劫,请求朝廷调遣旁边卫所的官军来擒拿进剿他们。朝廷命令将该奏章移交给当地的守卫大臣去计划。嘉靖三十九年(1560),知府木高向朝廷进献助殿的工银二千八百两,皇帝下诏给他加赐文职三品官的官服,颁发诰命。四十年木高又向朝廷进献卖树木的银子二千八百两,皇帝下诏再给他进升一级官阶,授予他亚中大夫的官衔,颁发诰命给他。

    万历三十一年(1603),巡按御史宋兴祖上奏说“:税使内监杨荣想责成丽江土官退出土地,听凭官府的分封。我私下里认为丽江自从明太祖让木氏在此世代为官以来,他们守卫石门关断绝了西域人的侵扰,守卫铁桥隔断了吐蕃人的掠夺,滇南全靠他们的守卫作为安全的屏障。现在让他们退出土地听凭官府的分封,必然会丧失边远地区蛮人对朝廷的忠心。退出土地之后,即使他们听从朝廷的指令,国家每年都要防备吐蕃的侵扰,倘或不听朝廷的指令,则不仅仅是对国体的一种损害了。”这个奏章上交朝廷后,退地之事就不再提了。

    三十八年(1610),知府木增因向征讨蛮族的官军支助饷银二万多两,向朝廷请求按北胜土舍高光裕的例子,给他加封官级。兵部答复赏赐给他三品官的官服。巡按御史弹劾他,说他有违越朝廷成命的行为,请求取消对他三品官官服的赏赐,朝廷同意了。四十七年,木增又向朝廷输送银子一万两,支助戍守辽阳的官军购买粮饷。泰昌元年(1620),朝廷记录下木增的功劳,给他赏赐白金制的表里,还给他的儿子木懿和手下的舍目各按等级差别赏赐银币。天启二年(1622),木增因病向朝廷告老,朝廷给他加授左参政的官衔后准许他辞官在家。五年,皇帝特地给木增颁布诰命,以表扬他对朝廷的忠心。有人说云南各土官中,既懂诗书又好守礼义的,以丽江木氏为第一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