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辛传

    忽辛传 (第2/2页)

粮的供应,地理远近不同,官吏从中作弊,忽辛登记军户姓名及仓廪处所,轮流支给,官吏不能从中舞弊。

    原先赡思丁为云南平章时,曾建立孔庙作为学校,拨田五顷以供祭祀教育费用。赡思丁死后,学田为大德寺所占,忽辛仍按学庙旧日籍册,夺归学庙。又在诸郡县普遍设立学校,选文学之士为教官,于是文风大兴。王府养马繁多,都牧放于城郊,损害民间庄稼,而且牧马人又在百姓家食宿,扰害平民。忽辛在适当地方建立牧场,建屋数十间作为牧所,人民因此得以安宁。

    蒙古军平定云南后,沙奴顽梗不服。忽辛派人去把他请来,待之以礼,留住数月。沙奴要求回去,忽辛说:“回去可以,但必须交出印来。”沙奴不得已而把印交出。忽辛设酒宴款待,并劝他入朝去拜见皇帝。世祖大喜。

    大德五年(1301),缅国国王恃其地形险固,不肯向元朝称臣,忽辛遣人去告谕说“:我是老赛典赤平章之子,一心遵循先父的遗训,凡我官府对你国有不便的事,完全为你们更改。”缅国国王闻知,便与使者同来,献白象一头给朝廷,成宗赐国王以“世子”称号。乌蛮等部应交租赋,每年要派军队去索取,忽辛榜示诸部,说明利害,不派一兵一卒,租赋都送来了。

    大德八年,出任四川行省左丞,后改任江浙行省左丞。至大元年(1308),拜荣禄大夫、江西行省平章政事。至大二年,辞职回家奉养老母。至大三年正月卒。天历元年(1328),赠守德宣惠敏政功臣、上柱国、雍国公,谥“忠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