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祖常传

    马祖常传 (第2/2页)

尚书。不久辞官回乡。

    天历元年(1328),朝廷召祖常任燕王内尉,但仍入礼部任职,两次主持贡举考试,一次为读卷官,当时人们都认为他称职。升参议中书省事,参加制定亲郊礼仪充读册祝官,拜治书侍御史,后历任徽政副使、江南行台中丞。

    元统元年(1333),召回朝参议新政,赐白金二百两、钞万贯。以后又历任同知徽政院事、御史中丞。帝念他有病,特诏令他免于朝拜礼。祖常在执法时,务必坚持原则。委任为枢密副使,不久就辞职归光州。以后任他为江南行台中丞,又调任陕西行台中丞,都因病未赴任。至元四年(1338)卒,年六十,赠摅忠宣宪协正功臣、河南行省右丞、上护军、魏郡公,谥“文贞”。

    祖常在朝任官时间长久,多有建树。曾说:今蒙古族及诸部既学圣贤之书,当知尊敬父母以崇尚人伦。又说:将家子弟骄傲,有负国家重任,而庶民有能挽强弓者却老死于民间,应建立武学,实行武举考试,储备人才以备非常之用。这些意见虽未被当局者采纳,但有见识的人无不赞同。祖常的文章写得好,气势磅礴,言简意赅,无陈辞滥调,专以先秦两汉文章为榜样而又自成一家之言。尤善于写诗。其诗文无论大篇短章无有不可传读者。有文集行于世,曾参加修纂《英宗实录》,译有《皇图大训》、《承华事略》,编集有《列后金鉴》、《千秋记略》等书,进呈皇帝,受优厚赏赐。文宗在龙虎台时,祖常应诏写赋做诗,被皇帝赞赏不已,认为中原大儒只有马祖常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