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律楚材传(附耶律铸传)

    耶律楚材传(附耶律铸传) (第3/3页)

,有个叫于元的人奏请通行交钞,楚材说:“金章宗时初行交钞与钱流通,但官府只印发不收回。钞价贬值,一万贯只能买一个饼子,以致民穷国贫,应当引以为戒,今若发行交钞,不能超过万锭。”太宗采纳他的意见。同年七月,忽都虎呈上户口登记册,太宗打算把所属州县土地和人民分赐给亲王功臣,楚材以为不当,不如多赐给他们金银绸帛。太宗说“:已允许给他们了怎么办?”楚材说“:朝廷可派官员去分封地方,帮助征收赋税,并且年终加以公布,不使亲王功臣们自己任意苛征。”太宗采纳了这个办法,于是规定:天下赋税,每二户出丝一斤作为国家财政收入。五户出丝一斤作为诸王功臣的生活费用。地税,中等田每亩征粮二升半,上等田三升,下等田二升,水田每亩五升。商税三十取一。盐价,四十斤值银一两。内府工匠制造器物,耗费原料很多,且十之八九为私人所有。楚材请朝廷加以考察核实,应该用料多少,定为制度。朝廷计划向民间征取牝马,楚材劝阻说:“凡种粮养蚕的地方,并不产马,若施行征马,以后必有害于民。”太宗又采纳了他的意见。当时州郡长官多向商人借高利贷,称“羊羔儿利”,其后卖妻卖子也还不清。楚材奏请规定贷利息不得多于本金,定为永久制度。民间有借债不能偿还者,官府代还。在楚材的建议和主持下,建立起各项制度,人民得以安居乐业。富人刘忽笃马、涉猎发丁、刘廷玉等人,以上纳白银一百四十万两来包买国家课税。楚材认为这些人是贪利之徒,欺上压下,为害甚大,奏请取缔。自太宗二年确立课税定额后,至六年时增时减。至太宗十年课银增到一百一十万两。译史安天合提出增加到二百二十万两。楚材竭力反对,无效,叹息道:“百姓从此更加贫困了。”

    楚材久居相位,直到乃马真皇后三年(1244)去世,终年五十五岁。他一生清廉,从不贪图公物、徇私情。曾对行省刘敏说“:若讲睦亲之义,我自应把自己的俸禄去资助亲友,但若令我从政,则不能徇私因以违国法。”死后有人进谗言,说他在做宰相时,把天下贡赋一半吞为私有。皇后命近臣麻里扎去调查,其家中只有琴阮十余及古今书画、金石、遗文数千卷。至顺元年(1330),文宗赠封楚材为经国议制寅亮佐运功臣、太师、上柱国,追封为懿宁王、谥文正。有子二人,名耶律铉、耶律铸。

    耶律铸字成仲,自幼聪敏,长于文辞,尤精于骑射,其父耶律楚材去世后,他继领中书省事,这时年二十三岁。铸奏请皇帝宽政爱民,并将历代德政之可行于令者,列举八十一章进呈。宪宗八年(1258),征伐四川,诏令铸率领侍卫军之勇猛者随行,铸在战争中屡出奇计,攻下城邑。九年,宪宗崩,阿里不哥反叛,铸抛妻弃子,挺身自北方来归,世祖嘉奖其忠,当天就召见,赏赐优厚。中统二年(1261),拜为中书左丞相。是年冬,世祖令他领兵防御北边。铸打败阿里不哥于上都之北。

    至元元年(1264),加光禄大夫,奏定法令三十七章,官民称便。二年,任山东行省中书令,不久召还,令制宫廷音乐舞蹈。四年三月,乐、舞制成,赐名《大成》。六月,改荣禄大夫、平章政事。至元五年复拜为光禄大夫、中书左丞相。十年调任平章军国重事。十三年,奉诏监修国史,同时,朝廷有大事,必先向他咨询。十九年,复拜中书左丞相。二十年十月,因失职违纪而罢官,并没收其家产之半,迁往山后。至元二十二年(1286)卒,年六十五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