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伯启传

    曹伯启传 (第2/2页)

运盐官,运盐有期限,盐出港有次序,船户、仓吏盗卖、漏失一律受罚,报朝廷,经同意形成定规。

    英宗就位后,召他入朝任山北廉访使,当时诏令速建西山庙宇,御史观音保等,因是荒年,请求缓建,激怒了皇上,要杀谏阻的人。伯启说“:正因为皇上英明果断,所以才不能不诤谏。岂可弹劾台臣使他们闭口,使政治清明的时代,蒙受杀谏臣的名声。”帝听后不禁有些惊恐。不久拜集贤学士、御史台侍御史,诏令他参加修订《大元通制》。伯启说“:所谓五刑即刑分五等。如今受黥刑、杖刑者均服役于千里之外,百人中无一人能活着回来,这是一个人身受五种刑法,而不是五等刑法,这法确实应该修改。”丞相同意这个意见,但这时伯启调任浙西廉访使,其建议未能实行。

    泰定(1324)初,伯启告老还乡。砀山的人因他贤德,称他住处为“曹公里”。伯启庄重严肃,廉洁奉公,在中台推举提拔的人很多;任侍读学士,考试国子时,首先取了吕思诚、姚绂。云南佥事范震说宰臣欺上压下,不予上报,范震含恨而死。伯启将这事写给太史。真州知州吕世英因为人刚直而获罪,伯启为他申了冤,从而严肃了风纪法度。

    天历中(1329),起用伯启为淮东廉访使、陕西各道御史台中丞,并派车马相送,伯启叹息说:“我已八十岁,还能忘记‘适可而止’的格言吗?”不赴任。同时被任命的人也都相继离职,天下的士人更认为他很高尚。至顺四年(1335)二月在毗陵逝世,享年七十九岁。有诗文十卷,题名《汉泉漫藁》,及《续集》共三卷,流传于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