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清之传

    郑清之传 (第2/3页)

到边境警报后,他秘密上奏说:“恐怕陛下过于担忧和悔恨,这样会损害您的清明的身体,累及您的宏伟志向。”嘉熙三年(1239),郑清之被封为申国公。嘉熙四年,皇上派中使赐给他亲笔写的“辅德明谟之阁”的题字,赏给他十万缗钱用来修建房舍,郑清之就每天同宾客、门生游山玩水。

    淳..四年(1244),郑清之仍为观文殿大学士、醴泉观使兼侍读,他多次辞官都没被允许,他被授予少保、观文殿大学士、醴泉观使兼侍读,被加封为卫国公。他入朝拜见皇上,皇上下诏赐给他府第。淳..五年正月,为皇上祝寿结束后,他又上疏请求辞官,皇上不许。郑清之被授予少傅,仍为观文殿大学士、醴泉观使兼侍读,进封为越国公。不久,他的儿子郑士昌去世,他决意东还,辞职,又没被允许。他被授予少师、奉国军节度使,仍为醴泉观使兼侍读、越国公,皇上赏给他玉带,又在西湖的渔庄赏给他一处府第。郑清之为皇上讲读《仁皇训典》,他说:“仁祖的仁德宽厚,使他表现得很英明,所以他能制定法度,国家也没有懈怠、不振奋的祸患;孝宗的英明,来源于他本身的仁德宽厚,所以他能培养和鼓舞士气,国家没有特别严厉苛刻的风气。仁德宽厚和英明二者互相弥补,缺一不可,这就是仁祖、孝宗统治时出现盛世的原因。”皇上表彰了他。

    淳..六年,郑清之被授予太保,他极力推辞。按惯例,允许他把官职转给子孙,郑清之请求皇上追封给他的高祖郑洽,皇上同意了,这是特殊的恩惠。淳..七年,郑清之被授予太傅、右丞相兼枢密使、越国公。中使来到他家,郑清之正在湖光山色中游玩,住在寺院中,一直到傍晚还没回来。第二天早晨他入宫拜见皇上,磕头请求免去这些官职,皇上告诉了许多他不知道的事。郑清之刚离开宫廷,中使就接踵而至。有的请求重定施政方针、改年号,郑清之说:“改年号,是天子刚登基时的事,重定施政方针,是国家的大事,汉代的事已经不是遥远的事,但不因为更换了宰相就那么做。”

    皇上忧虑边疆的事,下诏让赵葵以枢密使的身份检阅军队,陈韦华以知枢密院事的身份统率湖、广二州,他们二人正在推辞,恰好郑清之再次担任宰相,对他们极力支持,凡是他们所要求的都不刁难,赵葵、陈韦华就前去上任了。于是宋军在泗水、涡口、木库作战,都取得了胜利。淳..九年,郑清之被授予太师、左丞相兼枢密使,他没接受太师的官职,仍然是太傅。郑清之常感到国家的财富因为养兵而困乏,因为发放生券而使兵费短缺,他考虑变通的办法,每有调兵戍守边境的时候,就命令枢密院根据距离的远近,就近调兵戍守,根据情况的缓急决定调兵的先后顺序。又议定明年调兵戍守淮水,合并军队以便节省物资供给,先调镇江策胜军驻屯在泗水,公私都很便利。

    各路盐额亏损,负责这件事的人都倾家荡产来偿还亏损的盐数,郑清之核实了那些违犯盐法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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