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弘传

    王弘传 (第3/3页)

以上,蒙受国家的俸禄,侵利五疋就已经是大数,士人到了这种地步,怎么还能加以同情?而且这些人士可杀不可贬,我认为应该上奏,由皇上的圣旨来决定。”

    文帝采纳了王弘的建议。王弘又上书说:“旧时规定,人到了十三岁要服半役。现在四方无事,应该加以调整。请以十五至十六为半丁,十七为全丁。”被采纳。等弟弟王昙首去世,文帝哀悼不止,见了王弘流泪叹息,而王弘只是脸色严肃而已。随后彭城王刘义康告诉皇帝说:“昙首既是家宝,又是国器,王弘的感情却不太深,为什么?”文帝说:“贤者的心思不可猜测。”他就是这样地受到体谅。

    元嘉九年,晋升为太保,兼中书监,其他职务依旧。这年去世。追赠为太保、中书监,给予节杖,加给羽葆、乐队,增加仪仗为六十人。谥号为文昭公,配食武帝的庙庭。

    王弘既然威望为众人所崇尚,行为必定遵循礼法。凡是他的动止行为和书信仪礼,后人都加以仿照,称为王太保家法。他虽然历任地方长官,却不经营财利,去世之后,家中并没有多余的资产。他为人随便,缺少威仪,一个客人怀疑他有忌讳,王弘说:“家讳与苏子高相同。”他性格狭隘,如果有人违拗了他,就加以辱骂。少年时候曾在公城子野家里玩掷色子游戏,等后来当了权,有人到王弘那里要求做县官。这个人曾经因为掷色子犯过罪,王弘反问他说:“您可以通过游戏得到钱财,何必还要俸禄呢?”回答说:“不知道公城子野现在在哪里。”王弘沉默不语。自从负责选贤和做了当朝总管,即将对人加封官爵时,常常是首先谴责斥辱他一通,然后进行;如果是态度和悦说话欢欣时,事情必然不成。有人问这是什么缘故,回答说:“帝王的爵位既然加封给别人,又加以抚慰,便成了与皇上分功,这便是奸猾地事奉君主。如果来求官爵的人没有做官的可能,既然没有什么可以好处给他,又不给点好脸色,就会结成很大的怨恨,这也是我所不愿意得到的。”问者心悦诚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