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琳之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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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琳之传 (第1/3页)

    孔琳之,字叫彦琳,会稽山阴县人。曾祖孔群,是晋朝的御史中丞。祖父孔沈,是丞相掾。父亲孔貵,是光禄大夫。

    孔琳之坚强正直有志向,少年时代喜爱文章,懂音律,能下棋,善于写一笔极妙的草隶。桓玄辅佐朝政担任太尉,任用他为西阁祭酒。桓玄当时议论打算废除钱币而用谷帛代替,孔琳之发表议论说:

    “《洪范》中讲八政,把财货仅次于食物,难道不是因为交易所用的手段,是一种极重要的实用物品么?所以圣王制造出无用的货币,用来流通有用的财物,既没有毁坏的耗费,又省去了难以运输的苦处,这正是钱之所以能继承龟甲贝壳的地位,历代都不废弃的原因。谷帛成为宝贝,本来是因为它可以做为衣食,现在再分出一个功能作货币,则带来很多损害,又烦琐地经由商贩的手,在割截使用之中耗费抛舍,这些弊端,自古时候就是很明显的。所以钟繇说:‘取巧伪诈的人,竞相弄湿谷物以捞取好处,织造稀薄的帛以充当货币。’魏朝的时候曾用严厉的刑罚加以管制,也不能够禁止。所以司马芝认为‘用钱贸易不仅可以富国,也是减少刑罚的方法’。现有已经用了而又废除它,则老百姓马上就要失去用它的利益,这样有钱无粮的人,都会因此而饥饿窘困,这是截断它的弊端。魏明帝的时候,废除钱币而使用谷物实行了四十年,因为对人们不方便,于是整个朝廷议论大起,精通经济明达政治的士人,莫不认为应该重新使用钱币进行贸易。他们尚且舍弃谷帛而使用钱币,足以证明使用谷帛的弊端在过去的试验中已经很显著了。”桓玄又谈论恢复肉刑,孔琳之认为:

    “唐尧虞舜时代以特异的服饰象征五刑,夏禹时代建立刑法是因为世风淳厚浇薄的不同,导致教化手段的不同。《尚书》中说“要根据世道来定刑罚轻重”,是说要随着时代而变化。夏商周三代风俗淳厚、事情简单,所以很少触犯刑法。末代风俗机巧而事务繁多,所以常常陷入法网。如果孔门的三千弟子处在乱世,必然会有用刑太多的指责,这正是五帝不互相因循效法,肉刑不可全部恢复的原因。汉文帝发了仁慈恻隐之心,感伤犯人没有自新的道路,改革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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