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琳之传

    孔琳之传 (第3/3页)

以大臣众官的卑下,为什么却要嫌弃印章呢?书籍记载中没有听到过这种说法,引用例证自己违背了准则,而终年不断地在刻铸,费工费料,金银铜炭的消耗,不去说它,关键在于这并不是遵循旧轨、力求简易的做法。在下请求众位官员都用同一枚印章,不要再费事去改制。如果是新设置的官员,而又官多印少,或者有的文字损毁,然后再铸,那么这对于皇家府库,将补益不小。”他又说:

    “丧事牌楼,并不出自关于礼的典籍,而是起自衰亡的末代,习惯积累,产生常规,于是成为旧的风俗,起自天子直到百姓。如果的确这样实行很有道理,突然改掉必然引起震惊;然而如果是与人情无关,而又违背礼度,保存它也没有什么好处,去掉它也没有什么损失,当然就应该遵守从前的典籍,革除后世的谬误,况且又有许多虚浮的花费,实在是成为人们的一种忧患啊!凡是人们的丧葬仪式,大多出在民间,经常都有这种需要,常常要花十几万,损耗人们的财力,而在意义上并无什么可取。至于贫寒的平民人家,则人人都想竭尽自己的能力,即使是房室好像倒悬的钟磬一样空空,也无不倾尽自己的家产和微薄的钱财,所谓“按礼埋葬”,难道就是像这样的吗?我认为应该完全罢免丧事牌楼的仪式。”

    后来调他担任尚书吏部郎。义熙十一年(415),任命他为宋武帝平北、征西长史,调任侍中。宋台刚刚建立的时候,任命他为宋国侍中。永初二年(421),担任御史中丞,光明正直维护法令,绝不屈从任何压力,曾奏表弹劾尚书令徐羡之违背法典。当时徐羡之兼任扬州刺史,孔琳之的弟弟孔璩之为中从事,徐羡之让孔璩之劝解孔琳之,让他放弃弹劾此事。孔琳之不答应,说:“我触犯了宰相,应当是仅只我一人获罪。你必定不应该跟着连坐,哪里需要这样辛勤游说呢?”从这件事百官受到了震惊,没人再敢违犯禁令。武帝非常称赞他,路过兰台时,亲自去看望他。后来调任祠部尚书,不营办财产,家中特别贫寒。景平元年(423)逝世,追赠为太常。

    他的儿子孔邈具有他父亲的风格,官职升至扬州中从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