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承天传

    何承天传 (第2/3页)

父还活着,按照规定应该充军,妻子儿子住在营中,本是应该的。但是他为抢劫犯的时候,叔父已经死了,薄代公、薄道生都是堂弟,应服丧九个月的亲属不应该受罚充军。现在如果因为婶母是应服丧一年的亲属,让薄代公随着母亲充军,既不符合应服丧九个月的亲属不罚充军的规则,又失去了妇女三从之道。其中的原因是由于主管人只守着关于应守一年丧的人的条文,而不辨别是男是女。我认为薄代公等人母子都应该被宽恕。”

    何承之为人倔强固执,不能屈从朝中的权贵,常常以自己的所长欺侮同僚,不能为仆射殷景仁所平静对待。被调出京城担任衡阳内史。过去在西方和士人关系有很多不和谐,在郡中又不公正清廉,为州中的官员所检举,被逮捕入狱,后来遇到赦免。

    元嘉十六年(439),被任命为著作佐郎,撰写国史。何承天年纪已经老了,而各个辅佐郎官都是名家少年。颍川的苟伯子嘲笑他,常常把他叫作乳母。何承天说:“您应当说是凤凰率九子,乳母有什么可讲的?”不久转任太子率更令,著作郎依旧。

    当时丹阳溧阳县的丁况等人遇到丧事很久而没有入棺埋葬,何承天议论说:“《礼》中说‘迅速埋葬’,应当是指一时荒年歉收,所以允许他们根据财产情况办理而不求完备。丁况三家在几年中要埋葬却没有棺材,实在只是由于浅情薄恩,如同禽兽。我个人认为丁宝等人和他们在一起多年,没有用道义对他们进行劝导、用法律对他们进行约束。十六年冬天,既没有新的法令,又没有申明旧的规定,有什么急切情况,就突然互相纠缠。有的是由于邻居纷争,引起这些话来。好像听说在东部几个地区,这种情况很多,江西、淮北,尤其不少。如果只处罚这三个人,几乎不能加以整肃,而开了先例,则会互相恐惧震动。我认为丁况等三家,暂且可以不管,由此顺便制定一个政策:如果众人埋葬不按礼法,同事就应该进行检举。三年期满除去丧服以后,不得再追溯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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