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孝王杨俊传

    秦孝王杨俊传 (第2/3页)

,崔氏王妃性女石,心中很不平,于是在瓜中放毒。

    杨俊因此生病,被调回京师。

    皇上因他奢侈放纵,削了他的官职,仅让他以王爷身份回到王府去。

    左武卫将军刘升进谏说:“秦王并无别的过错,只是花费官府的钱物,营造自己的府第宫室罢了。

    我认为可以原谅。”皇上说:“法律不可违反。”刘升坚持劝谏,皇上愤然变色,刘升才作罢。

    其后杨素又进谏说:“秦王的过失,不应该落到这个地步。

    请陛下想一想。”皇上说:“我是五个儿子的父亲,如按你的意思,何必不另外制定一个天子儿子的法律?以周公的为人,尚且杀了管、蔡,我的确大大的不如周公,怎能有损法律的尊严呢?”到最后也不同意。

    杨俊病重,不能起床,派人奉表谢罪。

    皇上对他的使者说:“我努力奋斗,创此大业,作训垂范,想让臣下遵守它而无过失。

    你是我的儿子,而想败坏法律,我不知道怎样责备你!”杨俊惭愧恐怖,病更重。

    大都督皇甫统上表,请恢复秦王的官职,皇上不答应。

    一年多后,因杨俊病重,又授他上柱国。

    开皇二十年(600)六月,在秦王府中去世。

    皇上只哭了几声就算了。

    杨俊所作的奢侈之物,全部下令烧掉。

    皇上还下令,送葬的东西,一定要节俭,以作为以后的法式。

    秦王府的官员们请求为秦王立碑,皇上说:“想求名,只要一卷史书就够了,何必要碑呢?如子孙不能保家,那碑石不过白白地送给人家作盖房子的基石罢了。”秦王妃崔氏,因毒杀秦王的缘故,下诏废绝,赐她死在家里。

    秦王之子杨浩,崔王妃所生。

    庶出之子叫杨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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