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逊传

    乐逊传 (第3/3页)

    马皇后身为天下人之母,可是身穿粗丝做成的衣服,为下人作出表率。

    季孙曾任三个君主的宰相,而家中之妾不穿丝织之衣,为的是匡正风俗。

    近来的富贵之家,心意稍广,无不出资装扮婢女奴隶,作为车后的容貌仪表,衣服首饰华美,招摇过市。

    竟使行人停步,相与围观。

    论其效力公家,不如披甲戴盔的将士;可是他们坐享优厚赏赐,自是超过了那些军人。

    纵然不可惜器物的精美及其所耗的费用,难道不觉得有亏于德操吗?必须在储备之外另有节余,不然拿什么去关心体贴将士?鲁庄公说:“衣服食物之类的东西,我不敢偏爱,一定要把它们分给别人。”《诗经》说:“没有军服?我与你同穿战袍。”都是说取自人力。

    另外,上书言事的人,也应当有不少,他们的上奏,皇帝应当能看到一些。

    没有听说皇帝对这些上奏作出评判。

    陛下虽然考虑到众人的议论,想使天下人尽情直言,但是天下人仍然未能尽情。

    为什么?听取别人意见,贵在显扬重用。

    如果采纳了建议而不显扬,意见正确而不采用,那么上言者就可能少了。

    保定二年(562),由于训导得法,多次加以赏赐。

    升遂伯中大夫,被任命为骠骑将军、大都督。

    四年,升任车骑大将军、仪同三司。

    五年,诏令鲁公宇文..、毕公宇文贤等,均执弟子之礼,一同受教。

    天和元年(566),岐州刺史、陈公宇文纯举荐乐逊为贤良。

    五年,乐逊由于年已七十,上表请求退休,特地下诏不予允许。

    赏赐粟、帛、钱等物,授官湖州刺史,封爵安邑县子,食邑四百户。

    当地居民多是蛮族,不曾受过儒家教育。

    乐逊勉励士子,加以考核,数年之间,全州普及教化。

    蛮族风俗,儿子长大后多与父母分居。

    乐逊常常加以劝告引导,使多数人革除了这种陋习。

    在任数年,屡被表彰奖励。

    任期满后回朝,被任命为皇太子谏议,仍在露门教授皇子,食邑增加一百户。

    宣政元年(578),升任上仪同大将军。

    大象初年,晋爵崇业郡公,食邑增至二千户,又任露门博士。

    二年,升任开府仪同大将军,出任汾阴郡守。

    乐逊以年老有病坚决推辞,诏令允许。

    于是改授东扬州刺史,并赏赐可坐乘的小车、衣服、奴婢等。

    又在本郡赏赐田地十顷。

    习儒之人以此为荣耀。

    隋朝开皇三年(583),在家中去世,终年八十二岁。

    追赠原任官职,加赠蒲、陕二州刺史。

    乐逊为人柔和谨慎,很少交游。

    立身以忠信为根本,不喜夸耀。

    每次在众人之中,不曾比他人先发议论。

    学者以此而称颂他。

    著有讨论《孝经》、《论语》、《毛诗》、《左氏春秋》的序论十余篇。

    又著有《春秋序义》,贯通贾逵、服虔二人学说,阐发杜预的精奥之处,文辞议论都很可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