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志卷十三 魏书十三 钟繇华歆王朗传第十三

    三国志卷十三 魏书十三 钟繇华歆王朗传第十三 (第2/3页)

活的人,每年约有三千人。张苍废去肉刑,而杀的人每年数以万计。臣下想要恢复肉刑,每年可以使三千人活下来。当年子贡问能给百姓以好处可以称为仁吗?孔子说:‘哪里仅仅是仁,只有圣人才做得到,就是尧、舜做起来也有所不足呢!’又说:‘仁难道离我们远吗?我想要它,它就来了。’如果真心地实行这些,百姓将能永久地得到好处。”奏上以后,明帝诏书说:“太傅学问优秀,才华高超,留心政事,又深通刑法理论。这件大事,众公卿大臣要好好地共同进行公正的讨论。”司徒王朗的评议认为:“钟繇要减轻大辟的律条,增加肉刑的数量,这就好像是把躺下的人竖立起来,把尸体转化为活人了。但是臣下愚蠢,仍然有与这个建议不完全符合的稍稍有异的意见。五刑之类,都明确记载在法律条文之中,法律条文本来就有减死一等的规定,不执行死刑,就是减刑了。这个规定施行已经很久了,不用等待远借斧凿来施行肉刑,然后才有比死罪次一等的处理办法。前世仁爱的人,不忍心于肉刑的惨虐残酷,因此废弃了它,不再使用。从不用肉刑以来,已经历了几百年。

    现在恢复实行,恐怕减轻死刑的文书还没显现在万民眼前,有关我们滥施肉刑的质问已经宣扬到仇敌耳中了,这可不是用来招徕边远地区人民的作法。现在可以按照钟繇所想要减轻的那些死罪种类,把死刑减轻到髡、刖的惩罚,这样惩处嫌太轻的那些罪行,可以加倍增添犯人服劳役的次数,这样做,可以说对内有起死回生不可估量的恩德,对外没有以斩足代替脚镣的骇人听闻的名声。”参加这次讨论的有一百多人,意见与王朗相同的人居多。明帝因为吴、蜀尚未平定,暂且停止了这次讨论。

    太和四年(230),钟繇去世。明帝身穿素服前往吊唁,谥号为成侯。钟繇的儿子钟毓继承。当初,文帝曾分给钟毓封邑。封钟繇的弟弟钟演和钟演的儿子钟劭、孙子钟豫为列侯。

    王朗传,王朗字景兴,东海郡人。因为通晓经书,被任命为郎中,后升为菑长。拜太尉杨赐为师。杨赐去世后,辞去官职为杨赐守丧。被推荐为孝廉,受到公府征召,没有应命。徐州刺史陶谦考察推举王朗为秀才。当时汉献帝在长安,关东起兵,王朗担任廉治中,与别驾赵昱等劝说陶谦:“《春秋》的要义认为,求助诸侯不如为王事尽力。现在天子远在西京,应该派遣使者去接受皇上的命令。”陶谦于是派赵昱拿着奏章到长安。天子赞美他们的心意,授予陶谦安东将军。让赵昱担任广陵太守,王朗担任会稽太守。孙策渡过长江来侵犯。王朗的功曹虞翻认为力量不能抵拒孙策,不如避开他。王朗自认为自己是汉吏,应该为皇上保住城邑,于是发兵与孙策交战,战败,乘船到东冶。孙策军又追击,大败王朗。王朗这才投靠孙策。孙策认为王朗是儒雅之士,责问后没有加害于他。王朗虽然到处流浪,处境困厄,早晨不能考虑晚上的事,但收容体恤亲友旧属,分给他们的多,从他们那里分割的少,做的有道义的事很显著。

    太祖上表皇上征召他,王朗从曲阿展转江海,过了数年才到了中原。被任命为谏议大夫,参司空军事。……

    当初,建安末年的时候,孙权才派遣使者称诸侯王,与刘备交兵。汉献帝下诏询问:“是否应当发兵与吴一起攻取蜀国?”王朗发表意见认为:“天子的军队,比华山、岱山还重要,确实应该稳踞着,闪烁天子威望的光芒,像山一样岿然不动。假使孙权亲自与刘备相持,旷日持久地搏战下去,智慧相等力量相当,战争不能很快结束,应当发兵来成就那形势,然后应该选拔谨慎的将领,面对着敌人的要害,考察时机而后行动,选择地方而后进行,一举成功可以没有多余的事。现在孙权的军队还没有行动,那么助吴之军就不能先征。况且现在雨水正盛,不是行军动众之时。”皇上采纳了他的计谋。黄初中,鹈鹕翔集在灵芝池,魏文帝下诏公卿大臣推举品行独特的君子。王朗推荐光禄大夫杨彪,并且称自己有病,要把自己的职位让给杨彪。皇上却替杨彪另外安置了吏卒,位次于三公之后。下诏说:“我向你求贤而没有得到,你却一下子称自己有病。不只是不能得到贤才,更是开了失去贤才的先例,增加了国家倾覆的危险。恐怕你处在这个位置说这样的话不对,要被德才出众的人厌弃吧!希望你不要再有推辞。”王朗于是重新出来做官。

    华歆传,华歆字子鱼,平原郡高唐县人。高唐是齐国有名的都邑,士绅无不游行于市里。华歆为吏时,假期离开官府,就回家关门不出。议事论人公正持平,始终也不毁谤伤人。同郡人陶丘洪也是个知名人士,自认为见解明智超过华歆。当时王芬与一些豪杰人物谋划废掉汉灵帝,详见《武帝纪》。王芬暗中招呼华歆、陶丘洪共同商定计策,陶丘洪想要前去,华歆劝阻他说:“废立皇帝是一件大事,连伊尹、霍光都感到为难。王芬性格疏忽又不勇敢,这次必定不能成功,灾祸将要涉及族人,你还是不要去!”陶丘洪听从了华歆的话没有去。后来王芬果然失败,陶丘洪这才服气。华歆被举荐孝廉,任命为郎中,患病,辞官。汉灵帝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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