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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偶遇名人,少知宗旨,自為輕薄,不辯陰陽。或得其頭,不盡其尾。得其尾,不得其頭。是何小器易盈,向人自街。或知者則慇蔥承侍,拜告仙兄,而見妾出妻,同生同活,願為奴賽,永奉指呼,唯期地久天長,終願粉身碎骨。後乃薄知去處,將謂萬全,便於仙兄,當時解體,姿顏漸玲,盤酌日疏,自以得魚忘荃,到岸捨械,我今已得大事,不要前人,請去門欄,自修鉛汞。殊不知至人鑒人識物,占往知來,先審斯人,終非大器,豈以口言貌笑,杯酒家餐,而傳授神仙大事,天地至機者哉。如此輩始則自謂事了,先負仙兄,終則漸覺事非,卻謗高士,自貽伊戚,誰致悔尤。噫,茫茫古今,世問此輩甚多,慎不可與語也。

    右此十不可與語者,得道君子慎而鑒之。若泄玄機,自招悔咎。然則得人不傳,謂之祕藏天道,亦不可也。非其人而傳者,枉泄天道,竊弄陰陽,大不可也。

    十可者

    一、不問貧窮富貴尊卑,帝王宰輔,侯伯文武,庶人士農工商等,但有道者可傳。然先審其人,評其可否,方可傳授。

    二、不以黃白事,不以勢力所知,在富如貧,居官若庶,志求大道,只慕長生,言不諂諛,行無狡曲,不可以暫時為事,故審平昔之期,若是其人,此可傳付。

    三、先與言論,審察根基,儻若不昧陰陽,能明卦象,知造化之理,識天地之恩,洞達晦明,深曉進退,五行四象,七返九還,行與業同,身將心正,又慮福而無德,聰而不明,始吉終凶,先得後失,不可追悔,必也藏機密事,抱智而愚,慎審其人,此可傳授。

    四、若見孜孜於家事,苦苦於身名,務於意氣,事於風雅,此不可與語也。若見守真任直,少能自足,薄於人事,不與家累,淡薄名利,於親無情,於人不詐,此可傳授。

    五、有慈惠之心,無親疏之意,欲博施而力不備,重高人而家具貧,細察行藏,此可傳授。

    六、事君忠節,居上不矜,俸薄家貧,守真不躁,而能恬淡自牧,不事輕浮,心在虛無,不急名祿,此可傳授。

    七、事親於家,孝聞聞里,仁德兼著,清淡自持,志慕長生,此可傳授。

    八、與物無競,心絕冤親,自將天道為心,不以還丹為念,無心合道,道自目前,此可傳授。

    九、無家絕累,野鶴孤雲,不為人事所拘,不備時宜之禮,人不識我,我不識人,心慕長生,不逢至道者,此可傳授。

    十、時有道倡,多居巖室,獨處雲林,歲臘齊高,親交雙泯。然後察言觀行,不欺彼弱無心者,此可傳授。

    右此十可者,得道之士,百年之內,可傳三人。前有十不可者,慎勿傳也。然傳授之時,須具十全,方得成就大丹,若不十全,不可妄為也。

    十全者

    一全,有修鍊之地。慎擇名山大嶽,來山去水,五行相生,不為凶山惡水,虛耗所忌,不為凡人俗眼,來去穢惡混雜,此未可也。

    二全,備其財本,財本若備,無所牽率,不令所少短,並須修鍊之人心意,自然而然,不得將無作有,遲疑之問,有所憂悔。

    三全,直時童子,須是奇人。若非高上靈性,不可指使,柢令直符,不可與知道。慮若小馱,輕泄於人。

    四全,起鑪鼇,高低尺寸,闊狹厚薄,並依法則。取土方向泥,起火時日,門戶開閉,多少方所,重疊數目,各臻其道。

    五全,鼎器法則,須依其道,亦有高低小大,將狹斤兩,厚薄深淺,並須子細究尋玄妙,契合真文,不可妄為。若識真鼎,已是智人。

    六全,須識真藥。既識真藥,須知收採之時。故准南王日:採於蠶食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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