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第四章 (第3/3页)

开,其余五个人停止说话,靠边怀疑地看着他。

    他回过头来痛骂朋友,他认为他们不配做波尼族的勇士,如果他也和他们一样地站着讨论的话,就不是男人,以后永远不再和女人一起骑马,他要他们双腿夹紧尾巴,像狗一样地逃回家里去喘气,而他,他宁愿死在敌人手中,也不愿和不像男人的人在一起。

    他朝白烟驱驰而去。

    其他人则尾随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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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马斯不喜欢印第安人,事实上,他对印第安人一无所知,这块领土虽然有过一段长时间的平安,但是由于他是唯一没有自卫武力的人,所以,在生火时,就不应该弄出烟来。

    然而,他大饿了,他只想到吃,而没有想到危险,今晨一醒来,他就感到饥肠辘辘,非弄点熏肉和咖啡来吃不可,所以,他用生柴生了一个漂亮的小火。

    就是这把火,而使提马斯引来波尼族人的攻击。

    当时他正蹲在地上煎熏肉,一手拿着平底锅的柄子,一手铲锅内的肉,突然,一支箭射入他臀部,他向前趴倒,远处传来欢呼叫声,他挣扎地爬起来,但是另一支箭又深深射进他腿部,他踉跄倒地,一直想爬起来,却无法爬起来。

    由于对方只有一个人,因此波尼族人可以从容行事,所有人都去掠夺篷车,只有那个最英勇的武士,把目标对准提马斯。

    提马斯做垂死前挣扎,他一只脚颠跛跌倒,另一脚站起来,转头望向马蹄声起处。

    一把石斧迎面击来,他的脸摔向一边,头颅应声裂开,直到死为止,提马斯没有看见到底是谁杀了他。

    4

    波尼族人尽情地抢劫,能带的都带,不能带的则焚毁,他们烧掉篷车,在离去时,踩过提马斯的身体,连多看一眼也没有,这名马车夫的头皮,已挑在杀人者的长矛上,做为胜利的纪念。

    提马斯的尸体一整天躺在长草中,只等待夜幕低垂,野狼来发现,他的死亡对野狼而言,比嗅闻到活人还要有意义,由于意外死亡,大自然的一个生命巡回已完成。

    现在,这个巡回正接近约翰·邓巴中尉。

    再也没有人比他更孤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