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重访德里

    第11章 重访德里 (第2/3页)

。舌头吊着,有4英尺长,也许有6英尺,像毒蛇的舌头那样一伸一编。

    一会儿在那里……一会儿又消失了。

    它没有消失得无影无踪,只不过假装消失了。但是艾迪听到了一个声音,证明它的存在:“砰”的一声,就像拔出香滨酒瓶塞的声音,是气流聚集在那个麻风病人所在的地方发出的声音。

    他转身就跑,但是还没跑出10英尺远,就看见那座废弃的停车场的装卸间下的阴影里直挺挺地飞出4个影子。开始他还以为是编幅,尖叫着捂住脑袋。后来才看清楚是4块帆布——大孩子在这里玩的时候,用来当垒的帆布。

    它们在空中静静地飞舞旋转,他不得不闪身才躲过一块。4块帆布拍起一阵尘土,落在原来的位置上:本垒、一垒、二垒、三垒。

    艾迪气喘吁吁地跑过本垒,紧咬嘴唇,脸色煞白。

    艾迪两腿无力,呻吟了一声,停在那里。从本垒到~垒的地面凸起来,好像下面有一只硕大的北美地鼠在飞快地打洞。那个东西爬到垒下,帆布就砰地一声飞上空中。一垒和二垒之间的土地开始隆起,二垒上的那块帆布也砰地一声飞上了天,还没落下来,那东西又跑到三垒,再跑回本垒。

    本垒也拱起来,那个东西就砰地钻出地面,是托尼·图雷克,脑壳上还挂着几块黑趣越的肉,白衬衫已经烂得一条一条的了。他从本垒的泥土里伸出上半身,像一条奇形怪状的虫子来回蠕动。

    “打球的时候就不要怕喘不过气来。”托尼·图雷克的声音坚定。

    柬洱。“没关系,气管炎,我们会抓到你,你和你的朋友。我们一起来玩球!”

    艾迪尖叫一声,踉跄着往后退。他的肩膀上搭着一只手。他想甩掉那只手。那只手紧紧地握着,又松开了。他回头看见格莉塔。她死了,半个脸没有了;蛆虫在剩下的那半边脸上爬来爬去,手里拿着一只绿色的气球。

    艾迪倒退几步,双手掩面。它朝他走过来,鲜血滴在它的腿上,结成一个个污点。

    他看见它身后最恐怖的一幕:帕特里克·霍克塞特正从外场摇摇晃晃地向他走来,它也穿着纽约扬基队的队服。

    艾迪拔腿就跑。格莉塔一把抓住他,撕破了他的衬衫,在他的衣领后洒下一道可怕的粘液。托尼·图雷克也爬出地面。帕特里克也跌跌撞撞地走过来。艾迪不知道自己从哪里来的力气,拼命地跑开了。

    他一边跑着,看见眼前浮着一行字,格莉塔拿着的那只气球上写着这样一行字:中央大街药店提醒您:哮喘药物可能致癌!

    艾迪不停地向前跑,在麦卡森公园附近昏倒在地止。一群孩子躲开了他,因为他看上去像个酒鬼,也许得了什么可怕的病,甚至也许就是那个杀手。他们说要报警,但是最后还是没去。

    3

    贝弗莉从德里镇宾馆出来,漫不经心地走在梅恩大街上。她没有想自己要去哪里,而想起了那首小诗:你的秀发是冬天里的火焰,一月里的余火,我的。心在那里燃烧。

    她想认为那是比尔写给她的情诗,那是很自然的……不,她已经知道是谁写的。后来——在某个时候——作者不是向她承认了吗?是的,班思曾经对她坦白过,虽然他的爱就像她自己对比尔的爱一样深埋在心底。可爱的胖班思。

    这段三角恋最后还是结束了,但是她始终想不起来是如何结束的。只记得班思承认是他写的那首情诗,她告诉比尔她爱他,永远爱他。而且不知是何原因,这两个爱情的自白救了他们所有人的性命……他们?她想不起来了。这些记忆就像一座座小岛,实际上并不是小岛,而是伸出水面的珊瑚触角。每当你想潜到深处去看看其余的部分,一种令人无法忍受的形象就介入进来:每年春天飞回新英格兰的白头翁。它们挤在电线上、树枝上、屋顶上,3月末的空气中部是它们唧唧喳喳的叫声。

    我要回家,她闷闷不乐地想,但是还是继续往前走。

    这个街区没有太大的变化。只是少了几棵树。房子看上去有点儿俗气;到处是碎玻璃窗,好像比她小的时候还多。有的钉上了木板,有的还那么碎着。

    她站在梅思南大街127号那套公寓前。还在这里。那剥落的白色墙皮现在变成了剥落的棕色墙皮,但是肯定错不了。

    爸爸可能还住在这里,哦,是的。如果不是万不得已,他决不会搬走的。走过去,贝弗莉。看看信箱。如果上面还写着“马什”,那你就可以按响门铃,一会儿就能听到恢拉吸拉的拖鞋声,门就打开了,你就能看见他。去吧,贝弗莉,按响门铃,他就会出来的。他已经老了,满脸皱纹,剩下几颗黄牙。他会看着你说,啊是贝弗莉,贝弗莉回家来看老爸了,快进来贝弗莉。看到你可真高兴。我太高兴了,因为我一直为作担心,担心极了。

    她沿着小路慢慢地走过去,崩裂的水泥路缝里长出的杂草拂着她的裤脚。她看看信箱。一楼——她的呼吸停止了——马什。

    但是我不会敲门的。我不想见到他。我不会敲门的。

    那是一个坚决的决定!一个决心打开通往充实、有益的一生的决定!她沿着这条路走回去!回到市中心!回到宾馆!收拾行李!叫辆的土!坐上飞机!成功地生活!幸福地死去!

    她还是按响了门铃。听到那熟悉的“叮略”声从客厅里传出来。

    寂静无声,没人。她站在门廊上,忐忑不安。

    没人在家,她松了口气。现在我可以走了。

    可是她又按响了门铃:叮步!没人回答。她想起班思写的那首小诗,想回忆起到底班思是在什么时候、怎么跟她坦白的,为什么。突然又想起那成千上万只白头翁,落在电线上、屋顶上,唧唧喳喳叫个不停。

    我要走了。我已经按了两次门铃,足够了。

    但是她又按了一次。

    叮咚!

    这一次她听到有人走来,正是她想象中的那个声音:一双旧拖鞋疲惫地趿拉着。她紧张地看看四周,几乎想转身跑开。她能跑到这条水泥路的尽头,拐过街角,让她父亲以为是孩子们在搞恶作剧吗?

    她长舒了一口气,控制着自己才没有笑出来。根本不是她父亲。

    站在过道上正望着她的是一个70多岁的老妇人。美丽的长发几乎全白了,只露出金黄的几缕。无边眼镜后面一双湛蓝的眼睛,紫色的丝绸长裙虽然旧了但仍然显得很高雅,慈祥的脸上刻满了皱纹。

    “什么事,小姐?”

    “对不起。”贝弗莉说。她注意到那老妇人劲上戴着一枚浮雕项坠,好像是象牙的,镶着一道细细的金边。“我肯定是敲错门了。”或许是故意敲错的,她想。“我是想找马什家。”

    “马什?”老妇人的额头布满了细细的皱纹。

    “对,您——”这里没有姓马什的。“老妇人说。

    “但是——”

    “莫非……你指的是艾尔文。马什,是吗?”

    “正是!”贝弗莉说。“我父亲!”

    那个老妇人抬手摸摸那个浮雕项坠,笑了……笑容里带着一丝悲哀。

    “你们怎么就失去了联络呢?小姐。我,一个陌生人,真不愿——第一个告诉你这个消息,但是你父亲已经过世5年了。”

    “但是……门上……”她又看了一眼,不禁低叫一声,感到有些迷惑。刚才她太激动,那么肯定她的老父亲一定还住在这里,结果把克尔什看成了马什。

    “您……认识我父亲吗?”

    “不太熟。”克尔什太太说。贝弗莉又觉得想笑,什么时候开始她的情绪变得这么反复无常?她也想不起来了——恐怕从很久以前就开始了吧。“他先我粗了一层的公寓。我们见过面,我来,他走,也就几天的工夫。他搬到洛瓦德巷去了。你知道那里吗广”知道。“贝弗莉说。离这里四个街区远的一条小巷,那里的房子更小、更破。

    “我曾经在卡斯特罗大街市场上见过他,”克尔什太太说,“洗衣店倒闭前,在那里也见过他。我们——姑娘,你脸色苍白,对不起。

    进来我给你泡杯茶吧。“

    “不,我不能。”贝弗莉无力地说,但实际上她真的感到很乏力。

    她可以喝杯茶,在椅子上坐一会儿。

    “你可以,你会的。”克尔什太太热情地说。“告诉你这么~个悲惨的消息,我只能做这么一点来弥补我的过失了。”

    贝弗莉还没来得及推辞,就已经被领进了幽暗的门厅,走进曾经住过的家。这里现在看上去小了些,但是很安全——安全,她想着,因为这里的一切都不同了。原来那张粉红色的小桌换成一张小圆桌,上面还摆着一瓶绢花。炉子虽小,但是烧得很旺。明亮的蓝色窗帘,窗外还摆着几盆花。油毡地板已被撤掉,露出木头的原色。

    克尔什太太正在烧水,抬起头问她:“你在这里长大?”

    “是的。”贝弗莉说。“但是现在大不一样了……这么干净和整洁……真太好了!”

    “水还没开,你随便看看吧,小姐!”

    “不,我怎么能——”

    她还是看了。她父母的卧室现在是克尔什太太的卧室,变化很大。屋子里更明亮、更通风了。一只大大的雪松木箱上刻着r.g两个字母,散发着淡淡的香味。她的房间改成了缝纫室。一面墙上挂着耶稣像,另一面墙上挂着肯尼迪的画像。

    最后她走进卫生间。

    这里重新装饰成玫瑰红色,所有的东西都是新的。但是当她走进那个面盆的时候,她还是感到那个古老的噩梦又一次紧紧地抓住了她;她低头看那黑洞洞的下水口就会听到那低语声,就会看到鲜血她弯下腰,盯着水槽的下水口,等着那个声音:笑声,呻吟声,鲜血。

    她不知道自己弯着腰在那里站了多久,等着27年前看到、听到的一切。克尔什太太的声音把她唤醒:“喝茶,小姐!”

    她猛地惊醒过来,转身离开卫生间。如果从前下水道里有什么邪恶的巫术,那么现在已经消失了……或者睡着了。

    “请坐,”克尔什太太说,“小姐,请坐,我给你倒茶。”

    “我不是小姐。”贝弗莉说着伸出左手给她看结婚戒指。

    克尔什太太笑着一甩手。“我把漂亮的姑娘都称做小姐,”她说,“习惯而已。请别在意。”

    “不,”贝弗莉说,“没关系。”但是不知怎的,她感到一丝不安:那老妇人的笑容里好像带着点儿……什么?不快?虚伪?狡黠?但是这种想法很可笑,是吗?

    “我真喜欢您这里的布置。”

    “是吗?”克尔什太太给她倒好茶,那茶水看起来又黑又混。贝弗莉觉得自己并不想喝……而且突然间她根本就不想再留在这里。

    门上的确写的是“马什”,她突然想起来,感到很恐惧。

    克尔什太太把茶递给她。

    “谢谢。”贝弗莉说。茶水看上去混浊不清,但是味道醇香。她尝了一口。别神经过敏了,她告诉自己。“特别是那个雪松木箱。”

    “那是件古董卢克尔什太太说着大笑起来。贝弗莉注意到老妇人身上有一个缺陷,破坏了她的扭力。她的牙齿很糟糕——看上去很坚硬,但是精透了。一口黄牙,两颗门牙交错在一起。两颗犬牙很长,像大象的长牙。

    她的牙齿雪白……她打开门冲你笑的时候,你心里还想她的牙齿多白啊。贝弗莉突然感到有些恐惧。突然间她想……需要……离开这里。

    “非常老了,哦,是的!”克尔什太太呼喊着,端起茶杯一饮而尽,喉咙里发出咕略咕略的声响。她冲贝弗莉微笑着——阴险地笑着——贝弗莉看到那个妇人的眼睛也变了。混浊不清的眼角布满了血丝。她的头发也变得稀薄了;发辫暗无光泽,不再是露着几缕金丝的银发,而是一片灰白。

    “很老了。”克尔什太太好像在追忆往事,一双狡猾的黄眼睛看着贝弗莉,充满恶意地咧嘴笑着,露出令人恶心的断牙。“我从家里带来的。上面刻着r.g,你注意到了吗?”

    “是的。”她的声音好像很遥远,意识的某一个角落在不停地大声说:“如果她不知道你注意到了那些变化,那么你也许不会有事,如果她不知道,没看见——”

    “我父亲。”她说起话来口齿不清,贝弗莉看到她的衣服也变了,变成粗糙、破烂的黑衫。浮雕项坠竟是一颗张着大嘴的头颅。“他的名字叫罗伯特。格雷,更多的人知道他叫鲍伯。格雷,更多的人称他是跳舞的小丑潘尼瓦艾。虽然那也不是他的真名。他就是喜欢开玩笑,我父亲。”

    她又大笑起来,有的牙齿已经变得乌黑,脸上的皱纹更深了,白皙红润的皮肤变成病态的黄色。手指变成爪子,例着嘴,冲贝弗莉笑着。“来点儿吃的吧,亲爱的。”

    “不了,谢谢。”贝弗莉的声音听起来像是个吓坏了的孩子。

    “不?”那个女巫笑着说。她的爪子在盘中刮擦出刺耳的响声。她抓起甜饼、蛋糕胡乱塞进嘴里。她那可怕的牙齿一伸一缩咀嚼着,又长又脏的指甲插进小甜点;下巴上粘满碎屑。她的呼吸散发着死人的腐臭,她的笑是死人的狞笑。她的头发越来越少,露出几块光亮的秃顶。

    “哦,他很喜欢开玩笑,我父亲!这就给你说个笑话,小姐,如果你喜欢的话:我是我父亲生的,而不是我妈妈生的。他从屁脆把我拉下来!嘿!嘿!嘿!”

    “我得走了。”贝弗莉听到自己受伤了似地尖叫。可是她的腿却软弱无力,隐约感到茶杯里不是茶,而是尿,从德里地下的下水道里取来的尿。她竟然喝了,虽然不多,只有一口。“哦,天啊,哦,天啊,哦,万能的上帝,请,请——”

    那个妇人在她面前一点点缩小,现在坐在她对面的是一个干瘪丑陋的老太婆,尖声笑着,前仰后合。

    “哦,我父亲和我是一体,”她说,“只有我,只有他,亲爱的,如果你够聪明就跑吧,跑回你来的地方,快点儿跑,因为留下来就意味着比死更惨的结局。你以前就知道,现在相信了吧。”

    贝弗莉慢慢地站起来,惊恐、怀疑地退后几步。怀疑因为她才意识到这个干净整洁的小餐桌不是橡木做的,而是牛奶软糖。那个女巫还笑个不停,古老的黄眼睛诡秘地瞥了一眼屋角,折断一块橡木,塞进黑洞洞的嘴里。

    杯子原来是涂了蓝色糖霜的树皮。耶稣和肯尼迪的画像是棉花糖,贝弗莉看到耶稣吐着长舌,肯尼迪邪恶地眨了眨眼睛。

    “我们都在等你!”女巫尖叫一声,她的手在奶油软糖上抓来抓起,在光滑的表面上留下深深的疤痕。

    “哦,天啊。这就是那个可怕的女巫,因为她吃小孩——”

    “你和你的朋友!”女巫放声大笑。“你和你的朋友!装在笼子里!

    装在笼子里等火炉烧热了!“她又尖声笑起来。贝弗莉朝门口跑去,却跑不快。女巫的笑声像一群编幅在她头顶盘旋。贝弗莉尖叫一声,门厅里散发着蔗糖、奶油杏仁糖、太妃糖和人造草海酱的恶臭。进来时还崭新光亮的把手现在也变成了一块大冰糖。

    “我为你担心,贝弗莉……我很担心!”

    贝弗莉回过头,看见老父亲穿着女巫的黑衫,戴着女巫的头颅项坠,正蹒跚着向她走来;父亲臃肿的胖脸上眼睛像黑色的矿石,像个醉汉似地咧嘴笑着。

    贝弗莉惊叫一声,拉开门,跳到外面铺着牛奶软糖的门廊上。视线中的汽车好像很遥远、模糊,在那里游来游去。

    我得离开这里,她的意识还有一点清晰。外面就是现实,只要我能走到人行道上——“跑对你可没有任何好处,贝弗莉,”她父亲大笑着,“我们已经等了很久了。这会很有趣的。你会成为我们肚子里的美餐。”

    她又回过头,看见她死去的父亲穿的不是女巫的黑衫,而是缀着橘黄色大扣子的小丑的衣服。一只手拿着一把气球,另一只手拿着一个孩子的大腿,就像拿着一只鸡腿。每个气球上都写着“它来自外星”。

    “告诉你的朋友,我是一个已经灭亡的种族里剩下的最后一个。”

    它一边说着,笑着,东倒西歪地走下台阶。“是一个灭亡的星球上惟一的幸存者。我来到这里抢劫所有的女人……还要强xx所有的男人它疯狂地笑起来,一手拿着气球,一手拿着流血的大腿。小丑的衣服在不停地翻腾、飞舞,但是贝弗莉感觉不到有风吹过。她的腿绊在一起,一下子趴在人行道上。

    小丑又向她走来,把那条割下来的大腿扔在一边。贝弗莉在人行道上趴了一会儿,意识中有一个声音告诉她,她必须尽快醒来,这不可能是真的,一定是梦——小丑那双弯曲的利爪还没碰到她,她立刻就意识到她的想法不是真的。它是真的,它可能会杀掉她,就像杀掉那些孩子一样。

    “那些白头翁知道你的真名!”她尖叫着,脱口而出。它退缩了,红色油彩画出来的笑容由于憎恨和痛苦而扭曲在一起……也许还有几分恐惧,也许只是她的想象。她全然不知自己为什么会说出这些疯话,但是那至少为她赢得了一点时间。

    她站起来就跑,恍惚中听到汽车急刹车发出的尖锐的声音,司机疯狂的叫骂,还感到身体左边隐隐作痛。她站在对面的人行道上,喘着粗气。

    小丑消失了,那条腿也没了。房子还在那里,但是现在那座房子破落颓废,窗子都已经封死,通向门廊的台阶也破碎断裂了。

    我真的到过那里,还是一场梦?

    但是她的牛仔裤脏了,黄色罩衫粘满了泥土,手指上还粘着巧克力。

    她在裤子上擦了擦手,快步离开这里。她的脸滚烫,但是后背冰凉。随着剧烈的心跳,眼球好像要跳出来似的。

    我们打不过它。不管它是什么,我们都打不过它。它甚至想让我们试试——它要了给那笔旧账。我们应该离开这里……赶紧离开。

    什么东西蹭着她的小腿。

    她尖叫一声跳开了。是一只黄气球。上面写着一排蓝色的大字:那就对了,姑娘。

    她目不转睛地看着。气球在暮春轻柔的微风里,轻轻地飘走了。

    4

    那天亨利和他的朋友追我——就在放假前,那是……

    理奇正走在运河外街上,经过巴斯公园。他双手插兜,站在那里,心不在焉地眺望开心桥。

    我藏在弗里希玩具店,躲过了他们……

    自从聚餐会上做出那个疯狂的决定,他一直都心不在焉,想尽量忘记幸运喜饼里爬出的那些可怕的东西……他想很可能那里面什么东西也没有,只不过是因为他们一直在谈论那些令人毛骨悚然的谋杀,所以大伙都产生了幻觉。最好的证明就是老板娘根本什么都没有看到。当然贝弗莉的父母也从来没有看到下水道里涌出的鲜血,但这一次与从前不同。

    不同吗?为什么不一样?

    “因为我们都是成年人了。”他嘀咕着,却发现自己的想法没有丝毫的说服力和逻辑性,就像孩子们跳绳时唱的歌谣没有任何意义。

    他继续往前走。

    我走到城市中心广场,在公园的长椅上坐了一会儿,那时我看见了……

    他又停了脚步,眉头紧锁。

    看见什么了?

    ……只是一个梦。

    是吗?真是梦吗?

    我就在这里,他想。回到了这个狗屁城市中心广场。那个幻觉发生的地方。或者是梦,或者是别的什么东西。

    别人都以为他是班上的小丑,一个爱炫耀的疯子。现在他又轻而易举地扮演起从前的角色。啊,难道你没注意到吗?我们都轻轻松松地扮演起过去的角色。但是那有什么奇怪的吗?在任何一个中学同学聚会上都会看到同样的景象。

    但是你提到成年人。现在听起来简直是一派胡言,根本就是无稽之谈。为什么,理奇?为什么?

    因为德里还是像从前那样诡谲。为什么我们不能由它去呢?

    因为事情并非那么简单。

    他是个滑稽人物,每分钟都在制造笑料。最后他终于忘记了那些噩梦,或者自以为如此。知道今天“成年人”这几个字突然失去了真正的意义。在这里有一些事情要处理,或者至少要想想清楚;这里就是耸立在城市中心广场前的那座高大、愚蠢的保罗·班扬的塑像。

    我肯定是个例外,比尔。

    你肯定没有发生过任何事情,理奇?一点没有?

    在城市中心广场……我觉得我看见了……

    他的眼睛又感到一阵针刺般的剧痛,双手捂住眼睛,发出一声痛苦的呻吟,转眼间疼痛消失了。但是他已经闻到了什么东西,是吗?

    那东西此时不在这里,但是曾经出现在这里,那东西使他想起了——我就在你身边,理奇。抓住我的手,能抓得到吗?

    麦克·汉伦。是那烟雾刺得他双眼流泪。27年前他曾经闻过这种烟雾;最后只剩下麦克和他自己,他们看到——但是记忆的信号又中断了。

    他走近那座塑料塑像,还像儿时惊叹它的高大那样,深深地为它那兴致勃勃的庸俗感到惊讶。记得那时人们还为是否应该耗费巨资造这么一座塑像而争论不休。最后终于在1957年5月13日纪念小镇150周年诞辰的那一天被屹立在这里。

    那是第二年春天,筋疲力尽、万分恐慌的理奇惊险地躲过那几个小混蛋,坐在塑像前的长椅上。鲍尔斯、克里斯和哈金斯追着他,从德里小学穿过大半个镇子,最后在弗里希玩具店他才把他们甩掉。

    他从弗里希跑出来,大约跑了一英里左右,来到城市中心广场前……他真诚地希望自己已经躲过了危险。至少眼下。他累极了,坐在保罗。班杨左边的一条长椅上,想静静地歇一会儿,缓缓力气再回家。

    坐在那里可以看到草坪那边城市中心广场的遮篷,上面写着半透明的蓝色大字:嗨,年轻人!

    5

    3月28日请来此观看!

    精彩的摇滚乐音乐会!

    有益身心的娱乐之夜!

    理奇很想去看演出,但是他知道那是根本不可能的。在妈妈心里有益身心的娱乐可不包括摇滚乐。在这个问题上,妈妈的意见是不能推翻的——至少要等他长到十六七岁——妈妈坚信,到那时举国上下的这种摇滚热就该凉了。

    但是理奇认为摇滚乐是永远也不会消失的。他喜欢摇滚乐,那种节奏带给他的不仅仅是快乐。那种节奏使他感到自己更成熟、更强壮。那种音乐里有一种力量,属于所有瘦骨嶙峋的孩子、臃肿肥胖的孩子、丑陋的孩子、害羞的孩子——这个世界上的失败者。总有一天,他能够想什么时候听摇滚乐就什么时候听——他坚信等到妈妈终于让步,他可以听摇滚的那一天,还流行着摇滚乐——但是那不是在1958年3月28日……或者1959年……或者……

    他的视线离开那个遮篷,然后……然后他肯定是睡着了。这是谁一行得通的解释,接下来发生的一切只能是在梦中。

    现在终于拥有了他喜欢的摇滚乐的理奇又回到这里。他的目光又落在城市中心广场门前的那个遮篷上,还是用同样的蓝色字体写着:7月14日重金属!

    牧师犹大铁少女下面好像还写着“有益身心的娱乐之夜”,但是就我所知那正是惟一不同之处,理奇想。

    理奇又回头看看那尊塑像——传说中德里的圣人。

    老保罗,他抬头看着那尊塑料塑像。自从我走之后,你在这里都干了些什么?又创造出新的河床,疲惫不堪地拖着你的大斧回到家里吗?因为想要一个足够大、能够舒舒服服地泡澡的澡盆,又制造了新的湖泊了吗?像那天你吓唬我那样又吓坏了更多的孩子吗?

    啊,突然他回忆起发生的一切。

    他就坐在那儿,沐浴着3月温暖的阳光,打着吃儿,想着回家还能赶上听最后半小时的摇滚乐节目。突然一股暖风吹在脸上,扬起额前的头发。他抬头看见保罗。班杨那张塑料大脸正在眼前。它弯腰的时候带来那股气流……虽然它看上去不再像保罗。它低着头,红鼻头里伸出一撮一撮鼻毛;血红的眼睛,有一只还有点儿斜视。

    斧子不再扛在它的肩上。保罗弯腰握着斧柄,斧头在水泥小路上砸出一道深坑。它还咧着嘴,但是没有丝毫的笑意。巨大的黄牙缝里散发着动物腐烂的味道。

    “我要吃了你!”那个巨人发出低低的隆隆声,仿佛地震中巨石撞击发出的巨响。“如果你不还回我的母鸡、竖琴、黄金,我就把你吃了,不剩一根骨头!”

    巨人说话时喷出的气流吹起理奇的衬衫,像飓风中的帆扑啦啦直响。他头发倒立,被包裹在一团腐尸的气味中,缩身靠在长椅上。

    巨人狂笑起来。它双手握住斧柄,将斧头从地上的大坑里拔出来,举过头顶。斧子发出一阵致人死地的呼啸。理奇这才突然明白过来,那个巨人想把他劈成两半。

    但是他感到自己动弹不得,感到一种懒散倦怠。有什么关系呢?

    他在打盹,做梦。司机随时都会对闯过马路的小孩鸣笛,就会叫醒他的。

    “没错,”巨人声如响雷,“到了地狱你就醒了!”在最后的一刹那,当斧子在巨人的头顶停住的那一刻,理奇意识到这根本不会是梦……即使是,也是一个会杀人的梦。

    理奇想喊,却发不出一点声音。他一下子从长椅上滚到塑像基座下平整的沙土地上。斧头呼啸着坠落下来,巨人的笑容变成杀手狰狞的面目。它的嘴唇咧着,露出红色的塑料牙龈。

    斧刃砍在理奇刚才坐着的长椅上,将长椅劈成两半,露出白森森的木茬。

    理奇躺在那里,扭动着身体,沙土从脖领、裤子灌进去。那里就是保罗,瞪着铜铃般的眼睛居高临下地看着他,看着一个蜷缩在沙土上的小男孩。

    巨人向他迈近一步,那只黑色的靴子落地的时候,地动山摇,扬起一阵沙尘。

    理奇翻了个身,挣扎着站起来。他还没站稳,撒腿就跑,结果又扑倒在地上。他看见远处的汽车还像平日那样悠哉悠哉地来来往往,好像什么也没有发生,好像车里的人谁也看不见保罗。班杨复活了,从基座上走下,用它的巨斧在谋杀一个孩子。

    阳光被遮住了,理奇躺在巨人的影子里。

    他爬起来,甩开臂膀飞奔而去。他听到身后那可怕的低语声越来越响,压迫着他的皮肤和耳鼓。

    地面摇晃。理奇的牙齿磕碰在一起,像地震中瓷盘子撞击的声响。他不用回头就知道保罗的巨斧深深地砸在身后的人行道里。

    他跑出巨人的身影,忍不住大笑起来。呼味呼味喘着粗气,肋下又感到一阵剧痛,这才敢回过头来。

    只有保罗·班扬的塑像,站在基座上,肩上扛着斧子,仰头看天,嘴边挂着神话英雄的乐观永恒的微笑。被劈成两截的长椅完好无损。

    刚才巨人保罗的大脚踏过的地方平整如初,只有理奇滚落的地方有些擦痕,当时他——(正躲避那个巨人)

    正在做梦。水泥路上没有脚印,也没有斧子砍过的痕迹。四周空无一人。

    “妈的。”理奇的声音还有些颤抖。接着他满腹狐疑地笑了起来。

    他在那里多站了一会儿,等着看看那尊塑像是否还会再动——也许眨眨眼,也许把它的斧子从一个肩膀换到另一个肩膀,也许还会再走下来追他。但是什么都没有发生。

    瞌睡。一个梦。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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