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3章 接见室的变化
第923章 接见室的变化 (第3/3页)
我说的都是事实,现在小偷想要定罪的条件实在是太苛刻,首先需要现场抓住,人赃并获。其次是赃物的金额,要达到够起刑的标准。再一个就是要受害人出面,跟民警回去做笔录,证明财产受到了损失。
这三个条件,缺一不可,只要有一条标准达不到,就不能起诉小偷。
我之前实习的时候也抓过不少惯偷,每次都是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不能上刑,要不就是金额不够,要么就是受害人不配合。
每次遇到这样的人,我们一般都是狠狠的收拾一顿,再拘一段时间也就放了。
“警...警官...我...”这哥们儿哆哆嗦嗦的,被吓得够呛。
“来这里是看谁啊?”
我随口说着家常话,缓解他的紧张。
“来看我婆娘。”
“什么罪,判了几年啊?”
“盗...盗窃,三年半。”
这小子老老实实的说。
“嗯。”我点了点头,说:“三年半也不长,表现好差不多还能减一次。”
“是是。”他不住的点着头。
“你来这会儿,有没有看见这里面有人啊?”
我眼睛眯了眯,终于问到了正戏!
“啊?”他抬头看我,愣怔了片刻,才开口说:“有...有的,刚才还有一个女警官在里面呢。”
“哦?”我眉头轻挑:“她现在去哪儿了?”
“去后面了”他指着另一旁的过道说。
“干嘛去了?”我有点好奇,那边是平常用来堆杂物的地方,平时根本没人去。
惯偷儿嗫嚅着不说话。
“说!”我眼睛一瞪,煞气十足。
惯偷儿身子一抖,畏惧的看了我一眼,接着小心翼翼的开口说:“那个...刚才有个老头儿,看着挺可怜的,她过来想要探监,那警官说他不满足条件...后来两个人又说了什么...之后就一起去那边了...”
我的眉毛顿时拧了起来!
不满足条件?我看就是要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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