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黑风寨兴亡

    第四章黑风寨兴亡 (第2/3页)

兵,被佣兵工会的几大长老赞为“天生的雇佣兵,有成为佣兵之王的资质。”

    关于这点刘驭一直腹诽不已,年纪才二十八就有了俩快九岁的女儿,这明明是有成为淫贼的天赋吗!而且搞定的还是洛夕夕的老妈,那个刘驭既敬佩又有点害怕的女人——雨诗·兰德·穆。

    这个女人未出嫁之前在米修城有魔女的称谓,一个是说她的魔法天赋很高,另一个就是说她刁蛮任性的性格了,身为米修城城主众多子嗣中的唯一女儿,而且是最小的一个,那简直就是各种宠爱,这位米修斯城的大小姐,放着好好的地位尊崇的公主不当,非要嫁了个土匪一样的男人,然后一起去当起了佣兵。过起“天涯我为伴,四海皆是家”的日子。

    虽然后来生了孩子就安安静静的相夫教子了,但是想起这几年在雨诗阿姨身边的日子,刘驭就忍不住机灵灵打了个寒颤。

    洛夕夕的外公叫兰德·穆,那就是米修城的城主了,传言兰德·穆先生还有着皇族血统,在这个毗邻混乱之域的边境重镇当了二十年的城主,要是说他是个身家清白的人,呵呵,谁信啊!

    至于和大盗洛景天当亲家,刘驭倒很能理解,官匪勾结这是很正常的嘛。哪个朝代没有这样的事情。

    再往上上溯到兰家和穆家的祖宗三代,貌似洛家全是强盗佣兵杀手什么的,而穆家好像全部都是政客!

    结果自己故事才讲完,洛夕夕祖辈传承的强盗血液立刻沸腾了起来,嗷嗷叫的抄起自己的小斧子,就要去劫富济贫,行侠仗义。

    在刘驭拼死命的劝阻下,洛夕夕才暂时的消停下来,决定先要去找胞姐洛曦曦商量之后,再说行动的事。

    在刘驭的心目中,洛曦曦还是非常理智的,从来不与混世魔王一样的妹妹同流合污,而且颇具姐姐的威严。

    “感觉上,自己的这位姐姐一定会严厉扼杀掉洛夕夕同学那么荒唐可笑的想法的。”刘驭是这么自信满满的认为的。

    “绝对不行!”

    果然大小姐不负所望,一口就拒绝了小魔女的请求,阴沉着粉嫩的小脸蛋,拉着一脸不甘的洛夕夕进了她们的密室。

    刘驭猜中了故事的开头,而没有猜对故事的结尾。

    三天后,洛家两位小姐告知刘驭时机已经成熟了,是时候到江湖上闯出一个名号了,她们要即刻离家出走,闯荡江湖。

    这三天大小姐果然是谋定而后动。

    所谓的“时机成熟”指的是这三天中洛夕夕找了米修城最好的炼金师,给自己弄了个看起来很巨大,实际上却很轻的宣花巨斧,还在上面篆刻了“嗜灵”二字,看起来威风凛凛煞是不凡。

    而洛曦曦则在三天内已经威逼利诱了姐妹俩熟识的所有亲信护卫,而且在非常隐蔽的地方给家里留了书信。

    于是,盗匪世家洛家的三位当家少主,拐带了家里的八十余名护卫,来到了这黑风山上落草为寇,建立黑风寨。

    聚义厅里续过名帖,洛曦曦做了头把交椅当了大当家,二妹洛夕夕当了二当家,刘驭当上了三当家兼狗头军师兼首席打手。

    至于那个给洛夕夕牵马的光头大汉,则以大剑士的实力笑傲众匪,被封了大当家手下十三太保之首,额,也是目前唯一的太保。

    说起这个光头佬左光,刘驭也是满眼心酸泪。

    这个光头佬来历不明,出身不详,是自己三人在来黑风山落草的路上捡到的一个将死的佣兵。

    对于这种身家不清白,长相又狰狞可恶的人,刘驭是极力反对收留的。但是自己人轻言微,被从来不知道从善如流的大当家一票否决了。

    现在这个光头男总是会一边各种狗腿的巴结洛曦曦,一边用极其蔑视的眼光看着自己。

    啪,啪。

    想到恨处,实在没忍住的刘驭在自己脸上来了个二连击。原本粉嫩的小脸上顿时就出现了两个手掌印。

    旁边立刻就有道人影一个狗吃屎扑了上来,大喊道:“哎吆,军师在刚才与贼人大战的时候被流星锤击中了脸,受了重伤。快,快扶上马车休息。

    从自残的阵痛中回过神来,刘驭用非常欣赏的眼光看了下自己这唯一的忠实马仔,顺势就被扶上了舒适的马车,揉着脸不停地哼哼着,在车厢轻微的晃动下,很快就梦起了周公。

    而又一次拍马成功的马仔,很是得意洋洋的扫视了下周围的众匪徒,在大家鄙夷的目光中,将一个巨大的肉骨头扔给了劳苦功高的旺财,哼着小调,小心的梳理着旺财的毛发。

    刘驭的这个马仔是洛家分派给他的家奴,被刘驭恶趣味的取名叫来福。以前的名字就什么约瑟的,自从跟了刘驭,就一直被他好好培养着。

    来福是个孤儿,自小就被洛家收为家奴。今天二十一岁,长着一头亚麻色的头发,一张胖脸活活的一个囧字,无论笑还是哭都是那一个德行,随着刘驭贪财搞怪的性子,是个任劳任怨,任打任骂的捧哏高手。

    估计除了不能为刘驭去死,其他的来福都会愿意,是刘驭目前最器重的小弟。

    回到黑风寨,刘驭被来福伺候着,回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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