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四章 狗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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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百一十四章 狗血 (第1/3页)

    伍谦平所叙述的过去,并不那么深情。

    他二人相识十年,比丰明夷认识“肖郎”,也就是改名换姓的时之初更早一些。

    当时伍谦平少年得志,二甲夺魁,当年主考便是崔铉,因此伍谦平算得是崔铉的门生。他生得好,又无势力背景,崔铉便看重他这点,从吏部将他要来,给自己的亲侄子当亲随。这个侄子就是现在的京兆府尹崔大人。

    丰明夷是他在长安候命时相识,这泼辣明艳的小女子给他留下了相当深刻的印象。丰明夷生性风流多情,对这俊俏的小郎也有几分好感。只是并不到火候,只是寻常往来。

    明夷猜度,当时伍谦平虽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但他野心勃勃,不可能为寻常的男女欢爱放弃用婚姻换取政治资本的机会,必然是有所克制。而丰明夷喜欢他的相貌也看中他前途,但终究只是小小的欢喜,并非势在必得。

    其后不久,丰明夷在江湖上走动,认识了“肖郎”。伍谦平说当时丰明夷为他神魂颠倒,丝毫不掩饰非他不嫁之心。自己常在她口中听到此人,却并未见过。后来丰明夷跟随“肖郎”四处游历,多在洛阳落脚,更少回长安了。

    再次见到丰明夷,是她的“肖郎”溺水身亡后数月,终于招魂成功。但那个明艳泼辣的女子,已经失了魂一般,再无笑容。伍谦平也不擅安抚,又在官场刚有崭露头角的机会,谋求个好的姻缘,逐渐便与她生疏了。

    又过两年,伍谦平大婚,娶中书侍郎之女,丰明夷人未来,礼到了,伍谦平还有唏嘘之感。再后来,伍谦平与这位夫人貌合神离,彼此厌烦,他又想起丰明夷,怀想当年年少单纯,二人共饮畅谈的痛快,便也常常在外相会,但仅为知己,彼此都没有旁的心思。经历多了,更觉得能心意相通,互有默契的知己是多么难求,竟不忍令其沾染**。

    两年多前,伍夫人求去,在明夷劝解下,伍谦平终于肯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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