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三章 黄文炳
第一百四十三章 黄文炳 (第1/3页)
此人虽为水浒塑造的反派角色,但细思此人事迹,此人生活中不忘工作,听童谣,揪反诗;推理能力强,从童谣中推断出耗国因家木、刀兵点水工的宋江;明察秋毫,一眼看出伪造信件中的破绽。实为大宋王朝难得的优秀探员,最终因公殉职,可歌可泣。再看看大宋其他“正面”公务员:强收贿赂、私通梁山的戴宗戴院长;见到朝廷通缉犯史进坐下来喝茶的鲁达鲁提辖;墙头草两边倒乐得收钱的铁臂膊蔡福、一枝花蔡庆……实在是对比鲜明啊!
水浒描述黄文炳最开始一个“野去处”无为军的一个“在闲通判”。无为军是和州、府平行的单位,宋初从庐州析出建无为军,领巢县、庐江二县,属淮南道,不能算是个“野去处”。
黄文炳的官职是通判,通判是“通判州事”或“知事通判”的省称。并不像明朝那样是一个闲官,而是一个重要官职,一方大员。宋初,为了加强对地方官的监察和控制,防止知州职权过重,专擅作大,宋太祖创设“通判”一职。通判由皇帝直接委派,辅佐郡政,可视为知州副职,但有直接向皇帝报告的权力。知州向下属发布的命令必须要通判一起署名方能生效,通判之名,也因上下公文均与知州联署之故。通判的差选,初由朝廷选京官任职,后改由转运使、制置使及提举司等监司奏辟。凡兵民、钱谷、户口、赋役、狱讼等州府公事,须通判连署方能生效,并有监察官吏之权,号称“监州”。通判可以直接向皇帝报告州内的情况,权力很大,实为皇帝设在各州的重要耳目,负责监察官吏。由此看来通判不适一个闲官,而是朝廷重要官员。
书中的黄文炳的哥哥黄文烨是个大善人,他对弟弟的作为很担忧,骂他说:“又做这等短命促掐的事!与你无干,何故定要害他?倘若有天理之时,报应只在眼前,却不是反遭其祸!”《水浒传》把一个热心为朝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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