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六章 曙光(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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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庸奴弓箭手的支持下,以搏命的姿态,迎向了城墙上的守军,许多人直接抱着敌人从高高的城墙上滚落,哪怕刀子戳穿了身体。

    这样的战斗,是吐蕃人从来没有经历过的,因为他们的对手,并不是装备精良的唐人军士,而是那些在屠刀下瑟瑟发抖的普通百姓,甚至是,已经习惯了顺从和欺压的奴隶!

    城头上的尚结赞,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他的手下们还在拼命,并没有人因此而退缩,可是汉人那么多,吐蕃人有多少可以拼掉的?更可怕的是,那个骑着马儿的唐人,宛如一面鲜红的旗帜,正朝着他的方向快速地移动着。

    擒贼先擒王,刘稷知道自己的体力有限,而吐蕃人的守军还有万人以上,他就是累到吐血也杀不了多少,只有用勇猛无匹的表现,去激励身后的汉人,唤发出他们心中的血性。

    其实,他瞄准的不是某个人,而是城头上那面黑色的大旗,大旗上绣着一只张牙舞爪的猛虎,大旗下围着许多人,无论那些人的身份是什么都不重要,他的眼里只有飘扬的旗帜。

    斩将夺旗,乃是大功!

    很快,他的行为,就成了吐蕃人重点照顾的目标,当战马在飞蟥一般的箭矢下仆倒时,刘稷已经跳了下来,来不及看一眼忠心耿耿的战友,他便怒吼着扑进了蜂拥而至的吐蕃人中。

    陌刀毫无保留地连续斩出,痛快淋漓地渲泄着主人的杀意,纵然是重甲于身的吐蕃武士,也难以抵挡,刘稷将短短的这数百步,变成了一条血肉走廊,拥挤的人群,非但不是阻碍,反而变成了他的护身符,躲避敌人箭矢的最好地方,就是他们自己的人群。

    陈金和另外一名唐人军士一个手持陌刀护着后背,一个手执长枪左挑右挡,三个人的小小队伍,在城墙上步步进逼,以无可匹敌的威势,挨近了城头。

    “大尚,走吧,挡不住了。”

    尚结赞被左右挟持着,拼命地朝后退去,眼前的那丛红缨不断地跳动着,整个身体浸透了鲜血,那些族中闻名遐尔的勇士们,竟然没有一个人能让敌人哪怕慢下来,他的心中不由得升起一股哀伤。

    吐蕃人还能逃到哪里去?

    说话间,刘稷已经冲上了城头,这里的空间略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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