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7章

    第147章 (第3/3页)

的那样,比起安平公主的薨逝,无疑左都御史这个实权的位子更引人注目。再加上有人在带节奏,很快这事就传遍了整个都中,而朝廷上也终于有人把这事给捅到了皇上面前。

    对,别怀疑,这个时间差。

    告御状可不是那么好告的,绝大多数人都没有那个勇气。

    没错,告御状是需要勇气的。

    律法中明确规定:民告官如子杀父,先坐笞五十,虽胜亦判徙二千里。

    告御状,那可不是在告那个坏人,而是连着审判这事的官员也一起告了。

    而告官,先要苔五十,这个苔就是打板子,但古代打板子可不是打屁股,而是打脊背或臀腿,五十大板打下来,你要是没死才能继续告,很多时候即便是没死也会残腿,到时候即便是胜了,也要判徙二千里,这二千里走下来可能整个人已经玩完了。

    假如败了呢。那下场更惨。轻则翻不了案,遭仗刑;重则性命都要丢掉。这些还要一个前提,那就是找人写一纸诉状,还要有足够的盘缠到达都中。到了京城之后,直接击鼓鸣冤还好,假如要拦驾喊冤,那还要等待机会。

    告御状,不像影视剧里那样轻描淡写,敲一通鼓就行。真正的告御状就是上面那样。很惨,但也无可奈何。

    因此它有一个官方司法名“叩阍”。一个门,一个昏,念什么?就念hun,也就是扣击宫门的意思,以此来表示官吏、百姓到朝廷诉冤,类似于现在上访的一种制度。

    “叩阍”之后,问题在哪里解决呢?多数情况下,回到下面的省里解决。回去的费用是官家担负的。

    “叩阍”主要有两种方法:一种是击鼓申冤,另一种是拦驾喊冤。击鼓申冤者经通政司讯供,迎驾申诉者经刑部讯供。如果真有冤情,免罪,奏闻请旨,或发回督抚亲审;或由刑部提审昭雪。

    另外,明清还有规定:越诉者,笞五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