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8 礼不可废

    1.108 礼不可废 (第2/3页)

死于非命。刘先主能有如此见地,当是明主。

    更何况蓟王刘备。身为王者,为人处世,万勿不要随心所欲,起一个很坏的头。

    上行而下效。先帝好驴,乃至驴同马价。

    吴王好剑客,百姓多疮瘢。

    楚王好细腰,宫中多饿死。

    蓟王好……

    咦,不说也罢。

    先前不过一县之地,如今千里封国。天下高人,仁人志士,尽皆来投。“礼仪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彰,国乃灭亡。”国有四维,自当全面发育,不可有失偏颇。

    于是,上庠令郑玄、门下祭酒司马徽、左国令黄承彦,联名上疏,《请祭上陵之礼》。

    天子七庙,诸侯五庙,大夫三庙,士一庙。

    原先,祭祖皆去楼桑陆城侯祠。然,今时不同往日。上庠令郑玄、门下祭酒司马徽、左国令黄承彦,乃是请蓟王亲赴中山靖王陵,隆重祭祖。

    其重要性,堪比告庙。

    中山靖王,乃景帝之子,武帝异母兄。诸侯王庙,距天子太庙,一步之遥。远非亭侯祖庙可比。此举之大义,不言而喻。更无须避嫌。

    今汉诸侯王,皆循此例。蓟王如此行事,自当无可厚非。

    “光武帝建武二年正月,立高庙于洛阳。四时祀,高帝为太祖,文帝为太宗,武帝为世宗,如旧。余帝四时春以正月,夏以四月,秋以七月,冬以十月及腊,一岁五祀。”五祀为太常所职,帝王不必亲临。唯上陵祭,需陛下亲临。“百官、四姓亲家妇女、公主、诸王大夫、外国朝者侍子、郡国计吏会陵”。

    蓟国百官、亲家妇女、公主、番邦侍子、海外港津……何其多也。单说蓟王亲家,足有数十家之多。各国使节乃九宾之一,自也要参加。

    实在太过隆重,也太过劳师动众。

    刘备本欲搁置。然太妃却说:礼不可废。

    此乃国君应尽的义务,亦是必须履行之礼法。众目睽睽,岂能因私废公。

    刘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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