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4 判若两人

    1.144 判若两人 (第2/3页)

同胞。血脉相通,筋骨相连,岂能断绝。”

    “夫人当为夫君所虑。”何妃一语中的。

    “小妹所言极是。”甘后表情淡然。

    “二兄常往来宫中,恐为人所诟。当疏远之。”毕竟今为甘后。与何苗无半分瓜葛。先前众人同车南下,护麟子周全。如今,麟子并其母,皆入蓟王家门。尊卑有别,亲疏有异。不可再常来常往。

    何妃遂不与甘后相认。然却处处为其着想。

    甘后焉能不领情意:“小妹之意,我已尽知。”

    “夫人既入我家门,当恪守妇道。妇德、妇言、妇容、妇功,缺一不可。‘遂逮乎火而死(注①),妇人以贞为行者’,夫人谨记。”何妃言尽于此。

    甘后肃容下拜:“小妹金玉良言,字字铭记肺腑。”

    典出《谷梁传·襄公三十年》:

    话说,宋伯姬,本是鲁宣公之女,鳍成公之妹,因嫁宋共公,又称宋共姬。伯姬嫁宋七年,共公薨。五月甲午,夜,宋宫大火,火势蔓延到伯姬宫殿。侍女们急谏伯姬,出宫避灾。

    宫女连番劝道:“夫人稍辟火吧?”

    伯姬两次答曰:“礼法所规,傅母不在,妇人不得单独夜出。火势虽凶猛,但礼法道义岂能违背?”

    宫女见劝谏无效,纷纷四散逃命。待傅母赶到,伯姬已葬身火海。

    所谓妇道,如此行事,断不可取。

    只因深知甘后先前为人。故何妃以“宋伯姬之死”,劝谏甘后,恪守贞洁。切莫为一己之私,做出有辱蓟王家门之事。

    “何妃多虑。”今夜侍寝,床笫之间,闻面见详情,蓟王遂笑道:“自西园大火,何后已葬身火海,正如‘伯姬之死’。今之甘后,焕然新生。与先前何后,判若两人也。”

    何妃美眸迷离,气吐如兰。自顾尚且艰难,如何还能虑及姐妹。

    “一曲清歌艳彩鸾,金炉香拥气如兰;西山高与南山接,剩有当时却(不)老丹。”

    不老红丹,炉中深藏。非极深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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