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八十九节 司法改革

    第两百八十九节 司法改革 (第2/3页)

自农村,因为毕竟中国是一个正在转型的国家,城市市民阶层尚未诞生,就算那些已经定居在城里的第一代居民,他们往往也抱着乡族观念。

    于是出现很多审判结果,败诉的一方都不服气,认为他们看不起的那些城市手工匠人,小商人的裁决不公,很多乡村出身的读书人甚至认为自己被这些人审判是一种侮辱。而陪审员也不满意,这些工商业的从业者,往往很不愿意浪费自己的时间在不相关的事情上,除了个别对这种司法审判有兴趣的闲人之外,大多数人接到法院的出庭通知都不太乐意接受。有大量陪审员逃避司法义务,他们告诉法院说自己病了。往往一场审判要更换很多陪审员,甚至延误审判程序。

    这种让当事人、陪审员和法院都感到不便利的程序,当然不是一种好程序。民间大量要求让法官独自审理的声音出现,这是服从权威的文化使然,大家愿意相信那些职业出身的法官的权威。

    但周琅拒绝了,他觉得法官的权力太大也不是什么好事,加上大陆法系对法官的职业素质要求太高,很难短期内培养出大量合格的法官。

    因此周琅还是坚持陪审员制度,只是对此进行了调整。既然老百姓普遍尊重权威,那么就请权威来判决。这些权威,除了乡绅这些读书出身的基层文化领袖之外,还有老人。尊老文化下,除了认可权威人士外,老人的话也是要听的,当然绝大多数权威人士,本身就是上年纪的老人,一个十岁的孩子,哪怕是个神童,也很难获取这种依靠时间积累起来的权威。而且诶老人普遍比较闲,爱管闲事,不会拒绝参与司法审判,他们也热衷于为别人主持公道。

    陪审员不在从纳税人中随即抽选,而是从年纪超过50岁的老人中随即抽选,不管对方的知识程度,也不论对方是否是纳税人,当然合法还是要坚持的,一个强盗头子,是没有权力参与神圣的司法审判的。

    结果英国式的陪审员制度,跟中国的权威审判结合在了一起,形成了长者审判的情况,这种结合总体上是方便了法院、诉讼双方的,因此还算比较认可,毕竟乡村的权威裁决,也往往是好几个老者一起处理,几个家族长老,双方的家族首领坐在一起摆个茶,就摆平了大多数纠纷。现在不过是把茶话会摆在了名面上,摆在了法庭上而已。

    这一套司法制度开始推行,虽然不可能尽善尽美,但如果施行的过程中,出现了问题,改就是了。周琅可不是朱元璋,颁布了政策之后,还专门下旨,敢改一个字的,以谋逆罪论处,搞的后世皇帝改革是不孝,大臣要改革就成了谋反。

    司法改革的完成,意味着传统的刑部制度,也得到了改革。

    六部体系中,也就是一个吏部,一个礼部保留了更多的传统。

    吏部虽然是老一套,可大体上还是能够起到规范官员升迁任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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