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92章 她家四爷聪明睿智啊!
第1292章 她家四爷聪明睿智啊! (第1/3页)
以下是发生在乾隆十五年的一件关于太监与宫女的案子,难得情节挺生动的,摘自《紫禁城》杂志。作者是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的副研究馆员,根据一史馆现存的乾隆十五年的宫女太监口供,讲述了这样一件事。
(事情背景:乾隆十五年,宁寿宫洛贵人的宫女失踪,后发现在太监赵国宝的屋内持刀自尽,但被救活过来。)
……经总管内务府大臣庄亲王、和亲王、傅恒、海望、苏赫讷、倭赫等审讯,太监赵国宝供:他原是直隶东安县人,时年36岁,9岁时净身入宫,在宁寿宫西所当差。宫女五妞与他相好,替他浆洗衣物。四五年前,二人发生口角,五妞不再听任时令,两人反目成仇。十五年八月中旬,赵国宝因与主子洛贵人顶嘴,被交给首领太监管教,因此心存不满,私下抱怨洛贵人,恰被五妞听到,并说他骂了主子。赵国宝由此怀恨在心,欲行报复。九月初五日,他密告洛贵人说:五妞每晚二更或三更时分都在炉内烧香,或在窗台等处乱放香炉,不小心火烛(火烛是宫中的大防),恐怕还借烧香咒人。另外,他还向洛贵人说五妞偷过主子的零碎东西。当晚二更,赵国宝值班去后,听到宫中人声喧哗地寻找失踪宫女,直到从他所住屋内找到五妞,他这才知道五妞在他房内自杀之事。
宫女五妞的供词与赵国宝的则不尽相同,她是原都虞司拜唐阿催领沈常韶之女,时年18岁。五年前进宫时,与太监赵国宝并无想好之事,只不过那时赵国宝不断折磨她,赵的衣物原来是由宫女巴颜珠替他浆洗,稍不顺眼,开口便骂。他时常骂着说:“你若在宫内,我就不在里头。”这种势不两立的态度,使这位下层官员领催的女儿终于不堪忍受,两人反目。这天听说赵国宝向主子洛贵人告她偷窃、咒人后,五妞极度惊恐,因为从前发生过某宫女偷窃主子白蜡的事件,改宫女在被打八十大板后,逐出了宫门。为了免于被逐的耻辱,情急无奈的五妞选择了死亡。九月初五夜晚二更,她在宁寿宫西所的东墙根下,靠着台阶放了一张马杌子,上边再放着一只小板凳,扒上墙头,顺着墙外的枣树溜出宫墙,来到赵国宝屋内抹了脖子。
这一宫女自杀的案件,触犯了《钦定宫中现行则例》中的多条规定:
其一,宫女与太监是不允许有私人交往的。康熙四十四年二月初三日,康熙皇帝曾传谕内务府总管:近来太监不守规矩,与各宫内女子认亲戚、叔伯、姐妹,来往结识,断乎不可。太监等在内廷当差,女子等在内宫答应,各有内外,嗣后务当断绝交结。如仍不能断绝,总管与本宫首领即行置之重典。自降旨后,若经查出,奏不奏亦由尔等,朕自有处置。
这一措辞强硬严厉的旨谕,被收入了《则例》,说明清宫欲从根本上解决明末盛行的宫中之习——“对食”的决心。清代不禁严格禁止太监与宫人的对食关系,而且不能互认亲戚、结拜等,甚至在宫规中明确规定,宫女与太监“非奉本主使令,不许擅相交语并嬉笑喧哗”,几乎断绝了宫女与太监的一切交往。因此,尽管赵国宝一厢情愿地承认与宫女五妞有想好之事,但五妞却断然否认。
其二,根据清宫规定,宫女在宫中是后宫主位的使女,地位和身份高于一般太监,而且有朝一日也可能跻身嫔妃之列,“凡宫殿监等处太监行路或遇各宫女子,皆让女子走过再行,不许搀杂争路。”而身为太监的赵国宝,不仅让宫女替他浆洗衣服,还任意辱骂宫女,待宫女如自己的佣人,这显然是为违犯宫规的行为。
其三,《则例》还规定,无论太监还是宫女,都无权主宰或结束自己的生命,“凡太监、宫女,在宫内用金刃自伤者,斩立决。欲行自缢自尽、经人就活者,斩监侯。”可见,自杀不论是否实现,其结果都是死。而五妞冒死选择自杀之路,的确是极端恐惧后,万念俱灰,去意已决。
经庄亲王等核议,认为赵国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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