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章 无题2

    第一百九十章 无题2 (第3/3页)

分之九十的爱豆直到解散都不一定能够有一场自己的演唱会,即使这个演唱会是规模非常小的演唱会。

    所以说强者恒强,三大里面,要不是大傻皮自己作死,也不会从三大掉下去,毕竟自己作死老天也没有办法的。

    转回正题,比如霓虹演唱会,门票收入是霓虹公司、傻帽公司和艺人按照1.5:1:1.5的比例进行分配;周边则是只有霓虹公司和艺人参与分配,比例是1.5:2.5左右;当然了,按照傻帽公司的尿性,他们是不会吃亏的。

    傻帽公司最后从艺人的总收入当中再进行抽成,比例是不到1.5;还好的是这个1.5里有艺人的个人税。

    再说说演唱会场地、全部的后台和工作人员的开销等成本问题,在霓虹是由艺人及霓虹公司一起按照1:1的比例承担。

    歪鸡的分成比例也和傻帽公司差不多,可能在国内的比例上、商演、广告上比傻帽公司好一点,不过在海外行程的分成上傻帽公司的可能更高一点。

    毕竟傻帽公司一直是致力于拓展海外市场,在这一点上你不能不说满叔还是高瞻远瞩的,不管粉丝们怎么谩骂、诋毁都抵不过满叔的功绩。

    看看那些艺人们毕恭毕敬的在各种场合花式拍马屁就知道,满叔不光是因为自己身份的原因受到了手底下艺人的尊重,而靠的实实在在的金钱的。

    当然了,柳在俊不在这个行列里的,毕竟柳在俊取得的成绩摆在那边,加上柳在俊也不是光光的爱豆,柳在俊还兼任着创作人、制作人及对歌手没有多大鸟用的导演身份。

    不过导演这个身份对歌手上没有多大的加成,不过对逼格提升还是比较明显的。

    再说了,从柳在俊将自己第二次歌手合约签在歪鸡开始,柳在俊就不会为了这些乱七八糟的分成担心了。

    歪鸡负责的只是后勤保障及为了给后勤人员发工资而拿到的那一点分成,主要签约柳在俊的作用不在意能从柳在俊身上赚到多少钱,而是柳在俊就杵在那里都能产生效益的影响力。

    当然了,因为柳在俊基数在那儿摆着呢,所以歪鸡还是在柳在俊身上有赚头的。

    不光是从歌手这个身份上;从导演这个身份上歪鸡还能赚到实实在在的收益,更不要说隐形的影响力。

    比如行业壁垒、演员吸引力、自身爱豆的转型等等都会受到签约柳在俊的好处。

    这也是当初老杨能够话那么大价钱签下将注意力转向华夏的柳在俊,还没有受到众多董事抗议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