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8章 看在你还有四把刷子的情况下,就当赌一把喽

    第478章 看在你还有四把刷子的情况下,就当赌一把喽 (第2/3页)

迷人,如果把那头精干的短发换成长发,绝对比女人还要美艳上几分。

    男人从骨子里散发出来的矜贵气质,更衬得他丰神俊朗,绝代芳华。

    哈德斯和昆塔一样属于美得妖孽,雌雄莫辩的类型,却比昆塔要偏阴柔些,气质上虽然高贵,却没有昆塔的那种王者之气。

    见落倾不说话,哈德斯只是微微一笑,然后单手插进裤袋,迈着优雅的步伐走了过来:“倾倾,还生我气呢?你要是还没消气,就再打我32枪,再放火烧我一次,然后我们就和好,好不好?”

    落倾一脸的莫名其妙:“我们很熟?”

    哈德斯眯眸,几份探究几分莫测的视线落在她的身上,薄唇勾出浅浅的弧度:“倾倾,我已经知道错了,别玩这种游戏了,好不好?”

    落倾身子向后退了一步,扭头看向身旁的红森:“红森,你说他和我在一起好多年,是什么时候的事情?”

    红森凉淡的视线扫过哈德斯,嗓音里不带半点温度:“十年前。”

    落倾歪了歪脑袋,垂眸,好像在努力回忆。

    哈德斯一张俊脸上的笑容终于慢慢隐去,眸底也浮起了一层细细碎碎的寒冰,他的声音很柔,却透着一股阴冷:“倾倾,你不记得我了?”

    落倾本来就身体虚弱,进来了之后又站了老半天,现在看哈德斯好像要说的话还有很多,索性绕过他直接走到一张扶手椅上坐下:“嗯,不记得了,或者说,完全没印象了。”

    不是落倾健忘,而是人活的要是足够久的话,是会自动的过滤一些自己不愿意记得或者不需要记得的人或者事的,否则,生命无尽,事事挂心,岂不是要累死?

    哈德斯薄唇紧抿成了一条线。

    他想了一万种和落倾见面后的场景---她可能会直接拿刀捅他,一直捅到没有力气为止;她可能会劈头盖脸的打他骂他,甚至情绪激动的时候找把枪蹦了他;她可能会扑进他的怀里,然后狠狠的咬他一口,警告他再不听话就把他塞进烤箱烤熟了吃掉他;她可能会不理他,然后等他下跪道歉之后再说‘给你一次机会’…..

    独独不曾想过的就是落倾会忘了他。

    怎么可能会忘了他!

    他陪着她十年,走遍了世界的每一个角落;他为她在阿尔卑斯山脚下的莱茵河畔盖了一座城堡,一砖一瓦都是他亲手建造;他陪着她参加每一个聚会、晚宴、同学会;她陪他过每一个生日,还亲手烤蛋糕给他;她口口声声说他是她的小布丁,要等到一个风和日丽的好天气吃了他….

    他们有过那么美好快乐的十年,怎么,就能忘了他?

    仿佛,他根本就是一个无足轻重的路人甲?

    仿佛,他从未在她的世界出现过?

    哈德斯扯开身上的衬衣,裸露出结实强壮的胸口,俯身在她面前,嗓音低沉而沙哑:“倾倾,连这个你也不记得了吗?你亲手纹上去的,说我是你的,你要在我身上留下你的印记!还说千万人中我就是你的万分之一先生,是你收到的最好礼物!”

    落倾终于凝眉。

    曼珠沙华。

    曾经的某一个时期,她最喜欢的花。

    血色的纹身,映衬在男人白皙的肌肤上,透着诡异的美。

    哈德斯,曼珠沙华…..

    希腊神话里的冥神叫做哈德斯;开在地狱之路的曼珠沙华是血色的彼岸花。

    是了,想起来了,曾经他是她的冥神,所以她在他的身上刻下了曼珠沙华。

    然后,发现他其实是无数人的冥神,然后她一把火烧了那片彼岸花。

    现在知道,忘记一个人真的不需要太久,十年就已经足够。

    落倾抬手理了理耳畔的碎发,淡淡的笑了笑:“都过了这么多年了,还真的记不太清了,有可能当初我们认识,毕竟像你这样好看的男人,还是比较符合我的胃口的。不过现在我已经有了更喜欢的人了,所以以前的事儿,真的一点都想不起来了呢,既然这样,你,也忘了吧。”

    哈德斯身形僵硬的站在那里,表情麻木到看不出半点情绪来。

    对于她和他的过去,她就这么轻描淡写的带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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