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千一百零四章盗墓取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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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这东西比手电筒的冷光要好,火苗子还能随时检测地道中的氧气含量,成了新一代盗墓贼的必备之物,当然,进洞前要给打火机加满油。

    洞外的天空中乌云滚滚,雨已经开始下了。洞内深处,有一个头戴浴帽的小个子男人正手持打火机往前爬行,他就是勾四,一个职业盗墓贼,用他的话说,自己生来就是吃这碗饭的,有几天不去地底下钻上几圈浑身都会不舒服,总有一天他要凭自己的手段钻进始皇墓里走上一遭。

    盗墓贼也有理想,这个行业的最高理想就是进入始皇墓,进去能活着出来的暂时还没有,勾四显然也只是放放嘴炮,但他现在进入的也是一处很有来头的墓葬,上次从里面捞了一尊禹王鼎就匆匆退出了,凭直觉他感觉这里面还有好东西。

    盗洞是以前就挖下的,没有人会来注意这个盗洞,因为在这里采矿者们每天都会做同样的事情,他们挖的坑洞更大,更深,但谁也不知道就在这座山坡脚下藏着一个大墓葬。

    勾四是个手痒的盗墓贼,信奉的是拳不离手曲不离口,只要他还能挖就不会让这门技术荒废掉,那怕他已经存了足够多的钱也一样,现在会挖坑的盗墓贼已经很少了,随着土葬习俗的消失以后盗墓贼还会更少,甚至在不久的将来这个行业会消失,但他现在会尽自己的努力把行业传承下去。

    前面的墓室砖墙已经被掏开了一个洞,这是勾四上次进来的时候用专门凿砖墙的精钢羊蹄掏开的洞口,刚好能容下一人进入,盗洞和砖墙洞都是就着他自己的体型挖的,如果说其他人发现了想进来都难,除非是比他身材还要瘦小的人进来,那怕是多长半斤肉的人都没办法进入盗洞,这是一门技术。

    从砖墙洞进到墓室,勾四从脖领子下拿起了一个袖珍手电筒打开,把尾端直接叼在嘴里,进入墓室后就不需要打火机了,还是手电筒更方便好用。

    勾四并没有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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