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七十九章 这个不能杀(加更之二)

    第七百七十九章 这个不能杀(加更之二) (第2/3页)



    “老程,事情办妥吗?”侯君集小声问道。

    三人都心知肚明,知道是问的杀够数没有。

    每家每户全都移灭三族,程咬金点了点头小声说道,自己已经杀了血流成河了,每一家都没放过,如果这还不够,那就要真的屠城了。

    其实大唐的灭三族跟后世的灭九族什么的情况可不大一样,后世我们常听到有罪责是要判诛灭九族,或者满门抄斩的,特别是辫子朝的文字狱,这些基本上都是全家杀光男女老少一个不留的那种,甚至灭九族连亲戚朋友丫鬟家仆都不放过。

    但是大唐的不然,大唐时期事实上还是一个遵奉男权无上的时期,杀全家的罪责其实就是杀全家的男丁,使之断了香火就够了,家里的媳妇、女儿等等是都不杀的,顶多就是从刑流放。

    而灭三族比杀全家广些,还要杀些亲戚朋友,比如说同宗族的之人,当然,也是全指的是男子,女人不杀。

    如此的话,恐怕就有人质疑说留下女子岂不是没有斩草除根?

    这话有些许道理,但不尽然,因为当世的大环境就是如此,古代男尊女卑,事实上在普遍大唐人的意识之中,女子不重要,比货物强不了多少,说难听些就是生育工具,即便是史书记载大唐风气开放,女子穿着等等都跟后世程朱理学那一套不一样,但是这仅仅是风气的一方面,大环境的女子没地位是根本。

    就比如最简单的一个规矩,古代青楼妓馆是合法的必不可少的,还有百姓家中女子是不上桌吃饭的,女子有名无字等等,更别提什么个人权利,历史上也就是武则天真正敢站出来公开要给女子从政的权利。

    大唐也就白凡这个异类站出来说女子应该有人权,应该追求爱情等等,可是他一人之力也只能做到这里了,这几年来他还是没能从根本上提高女子的地位。

    历史上的唐代在刑律方面,对女性是特殊对待的,可以说是历代之中对女性最为尊重的一朝,从《唐律疏议》一书中就能见到这种改观,可是这也只是刑罚对女子轻罢了,并不是说女子地位就上来了,而对女子量刑从轻也是有另外原因的。

    而这种大环境是因何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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