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招兵测试

    第三十七章 招兵测试 (第2/3页)

察任务了,真是“固所愿也,不敢请耳!”。

    林啸心里乐开了花,当下全部应承下来,嘱咐两天后就去码头招兵处报到。

    翌日上午,海防码头以及各街道就张贴了招兵告示,告知后天将在码头进行招兵测试。

    招兵告示的内容很简单,也很鼓舞人心。

    一是适龄范围:18岁至25岁的男性大明籍青年,婚否不限;二是从军待遇,每丁每月军饷白银五两,每月发薪一次,家属享受军属待遇,免缴赋税。

    为了稳定军心,林啸他们决定不惜血本提高士兵的地位,全军将士,不分职务高低,军饷一律提高至每人每月白银五两,可以直接发给士兵本人,也可以发给家属。

    每年年底,另发一定数量的米面肉油盐等慰问品,或折成慰问金白银五两。这样一名士兵的年薪差不多高达六十五两。

    按照当时的物价和收入情况,一个有手艺的壮劳力年收入一般不超过三十两,没有手艺的普通农民收入更少。

    由于建国之初沿袭下来的军制已经极不合理,世袭的卫所兵生活无着,破衣烂衫,大量逃亡,因此明中期开始出现了募兵制,但除了边兵以外,所有募军军费全靠自筹,普通士兵理论上军饷是每月白银三两,再加些米面盐布,总合不到三两半,不仅很少,欠饷更是家常便饭,战斗力可想而知,老百姓更是纷纷逃避兵役,只要家里还有口吃的,就不愿意当兵。

    同期的清军倒是不欠薪,但军饷更少,普通士兵只有每月三两左右,因此军纪更坏,抢掠成风。

    现在林啸他们把义军饷银提高至每月五两,在当时是一个很高的收入了,至少足够维持军属一家的小康生活了,这样一来,军属就成为了周边百姓羡慕的对象,家有青壮的争相送子从军,民心极为踊跃。

    ……

    三千多名越军俘虏已经依约释放,治安巡逻任务由二连接手,后勤排领到了新的任务,在码头旁新建的仓库前,搭建了一座高台,挂起“大明义军招兵处”的招牌,忙碌地开展着一应准备工作。

    第三天一早,看到告示或听到消息的年轻人纷至沓来,一时间熙来攘往,人声鼎沸,很多人都是在建筑工地请了假直接跑来应征的。

    高台上招兵登记处更是摩肩接踵,人潮拥挤。后勤营的士兵大声招呼着大家排好队伍,挨个登记。

    轮到登记的年轻人经过简单的询问,过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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