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五九章 在劫难逃

    第一五九章 在劫难逃 (第2/3页)

,难道老天爷真的不愿饶过我孙可望吗?

    运目望去,虽说前面人数并不很多,但孙可望知道,就凭他手下亲兵眼下的体力状况,今天怕是难有好果子吃了。

    古时候骑马行军打仗,是极为耗费体力的一件事,不仅马累,骑手也很累。

    骑过马的童鞋都知道,只有驭马缓行时,才是比较惬意的,此时骑手可以端坐马背,身子的重心随着马背的起伏节奏而上下摆动,即便走上很长的距离都不会太累。

    而当打马急驰时,其实骑手是上身前倾、双腿直立在马镫上的,此时臀部必须悬空,否则五脏六肺都会被颠碎,而这种姿势,就相当于站立在一辆极为颠簸的皮卡车厢内长途行驶,是非常耗劲的一件事。

    再考虑到胯下坐骑的体力极限,因而古时候骑兵行军,每过二三十里都必须下马歇脚,骑手休整的同时也让坐骑歇歇体力,而临阵冲锋也都是先小碎步提速,最后几十米才能打马急速冲刺。

    孙可望一行为了逃命,提着一口气不管不顾一路疾行,逃到此处已经都是强弩之末了,无论坐骑还是士兵,都已累得气喘吁吁,几乎耗尽体力了。

    回头是不可能的,莫说后面的追兵不知什么时候就会到达,即便没有迎头撞上,就凭剩余的体力,想要从别处走出这片大山,恐怕也已很难了。

    “王爷莫急,或许前头只是些流匪草寇,企望劫点钱财而已,还是先上前看看情形再说。”

    身边高乐厚的声音及时响起,这倒提醒了孙可望。

    他也知道这一带土匪很多,如果前面仅仅是土匪劫道,就很可能只是虚惊一场,顶多留下几匹好马,再许诺一些好处,还是很有希望通融的。

    如果不是土匪,他也想知道前面究竟是何人要打他的主意。

    他还记得,这里曾有一支专打鞑子的义军,领头的是个擅使一根哨棒的女人,好像是号称什么千岁的。

    去年他也曾派人前去收编,尽管最后没谈拢,但凭他的赫赫威名,应该还有几分人情可卖的吧?

    沉吟半晌,孙可望决定策马上前,求生的本能驱使他无论如何也得最后努力一把。

    越走越近了,当看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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