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五章 何为得失

    第三百二十五章 何为得失 (第2/3页)

“要求”这个词,强调自己的观点。

    “因为你没有看过‘合同,’我还有必要和你解释几个小问题。首先,我们和报社之间的协议已经签定,所有的赞助费也已经打到总社账号。”说着,他将装着银行卡的信封,放到对方面前,说,“按合同规定,这是你的稿费。”

    吴望看着信封,不以为然地笑道:“稿子还没写,哪来的什么稿费?”

    “吴主任,请你不要误会,我是本着多补少退的原则执行的。”他开了句玩笑,把“多退少补”说成“多补少退,”以缓解因为谈到金钱报酬,而引起的敏感气氛。

    吴望不想让李建国产生误解,以为用钱就可以买动自己手中这支笔;但又不想让他疑心自己来此地的目的,于是,他假装谦让地说,“李总,稿费咱们不需要这么焦急处理,等书完成以后,根据你的满意度,咱们再定。何况,我在烟海这段时间,所有一切都被你包办,几乎没有花钱的地方,所以,我个人意见,等等再说。”

    从公关行为学上讲,李建国总结的经验是,早晚要给的钱,晚给不如早给,省得对方的心里总惦记着一份心思。俗话说,一分钱,一分货。要想得到好货,就得舍得出个好的价钱。

    自古以来,“吃人家的嘴短,拿人家的手短”,这才是公关行为学的宗旨,也是打动人的目的。只有让对方无所顾忌地愿意拿,才是公关的最高境界,也是任务的最佳结果。

    李建国想到这里,他按照以往习惯,坚持地笑着说:“老弟,你刚才不是说过吗,你坚持公事公办这一条,我很赞成。我办事的风格和你一样,都喜欢‘小葱拌豆腐,一清二白’。”

    吴望当然明白对方的心理,和他坚持“公事公办”的原因。

    “李总,我个人的意见,坚持……”

    李建国用不容争议地口气说:“好了,吴主任,我们不要再争了。俗话说,‘亲兄弟,明算账,’钱是早晚的事,我们何必争来争去?再说,我给你的是稿费,报社都认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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