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以妻之名

    第十四章 以妻之名 (第3/3页)

的协议算是达成了,但是这并不表示方浩就可以搬走。

    首先,他必须要找一块地方盖房子,房子盖好了之后,才能搬过去。

    这可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够完成的事情。

    在乡下盖一个房子,着实不易。

    好在方浩的要求也不高,他最在意的是快一点搬出去,让系统升级,房子简陋点无所谓,只要能住人就行。

    乡下大多数是盖的土坯房,但是建造土坯房也需要比较长的时间,方浩没有那个耐心等待,他提出的要求是以竹为架,搭建几个茅棚就可以了。

    竹子自家后山就有,而且砍伐方便,最是经济。

    茅草就更加不用说了,山坡上,河堤边,一片片的都是,割下晒干就可以使用。

    不过这些事情他自己可不会做,反正理由也很充足——他病了,不能干活。

    这样的活,自然被在分家中占到了很大便宜的方成夫妻揽过来了。

    他想着早一点搬走,他嫂也希望他早一点搬走,现在在这里混吃混喝的。

    至于劳动力,在这样的家庭,劳动力就是最不值钱的东西。

    当天上午,方浩提出这个要求,中午家里开会讨论通过,下午就开干了。

    作为小莹嫁妆的那二十亩地在村子东头,靠着村外的小河,原来是好几家的地,被裘主簿一一买下,连成了一片。

    方浩的新家就选择在那里。

    划出了亩许大一块地方作为宅院,进行平整,然后开始打桩立架,准备搭棚。

    一般搭棚都是用树木,那样会牢固很多,用得也比较久一点,不过需要的工时也要长很多,没有竹子方便。

    方浩才不在意那棚能住多久,只要能搬过去,就表示他已经成了家,哪怕只能住上一个晚上都无所谓,只要系统能升级就可以了。

    实在不行又搬回来住就是了,有什么大不了的?

    在这样的低要求之下,方家只用了两天时间,就搭成了一个分作三间的茅棚,还围了一个篱笆,有了一户人家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