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五章 结案

    第六十五章 结案 (第2/3页)

望,他来到衙门叫人帮忙,很快就叫了几十个人。

    清除杂草,开挖池塘,搭建鸡舍、猪圈,都需要人帮忙。

    人多力量大,人多就是好办事,没有几天时间,就已经搞得像模像样了。

    当然,方浩在这期间也是大把的花银子,买材料,还有请那些帮忙的人吃饭,几天时间就花掉了几十两银子。

    虽然只是一百两银子买下的这座宅子,但是加上房屋翻修以及盖饭店和整治后花园,前前后后花掉的银子有二百多两。

    差不多用了一个月的时间,才算整治好。

    这时候已经进入冬天了。

    后院里挖了一个三百平米左右的池塘,还开出了几片菜地。

    院子靠最后的两个角落里,搭建了一个猪圈和一个鸡舍,已经喂养上了猪和鸡。

    这让方浩有一种感觉——他不是在县城里,而是搬到了另外一个农村。

    不过巩县县城里很多人家也都是这样过的,种菜的不是他一家,没有那么多人家有那个经济能力每一顿都要去外面买菜。

    这一段时间里,凃家庄抓过来的那些人还关在大牢,经过了一番补充审讯之后,莫县尉带着他们的供词去了州城做汇报。

    这是一个很大的案子,可不是小小的县城可以自作主张来审判,必须要交给上面的人。

    没过多久,知州大人就亲自下来,对凃家庄的人和那名没死的山贼进行了审讯,确定供词无误之后,进行了宣判。

    凃家父子勾结山贼为祸乡里,自然是要处死,家里的那些男丁也有一个知情不报的罪名,判了个三千里流放,到苦寒的边境给在那里屯田的军队种地去。

    女眷以及没满十二岁的小孩,就罚没为奴。

    家产自然要充公。

    充公的要上缴国库。

    上缴国库的那些财产,县要截留一部分,州里也要截留一部分,最后还有差不多一半的送到户部去,充入国库。

    可是在凃家的家产里面,最大的一部分就是那一千来亩地,这是没法带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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