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五章 生意成本
第九十五章 生意成本 (第2/3页)
那他还是要提供保护。
契约这种东西,只适用于实力对等的关系。
实力若是不对等了,所谓的契约,不过是一张随时可以撕毁的纸。
一百两银子借出去的话,每个月都有五两银子的利息,那可是很高了。
虽然民间有一些放高利贷的,比这个利息要更高,但是放高利贷不一定都能够收回来,有着很大的风险。
而且还要养一群收高利贷的人,成本也不小。
放在方浩这里,有金拱门那一家店在那里,还有那么大的一座宅院,不存在还不起的问题。
一个月还五两,一年就能够赚六十两,比他的俸禄还要高。
已经很赚了。
但是,这一百两作为股本入股金拱门饭店,按照方浩所说一个月差不多二十两银子的利润,分他四成红利,一年左右就可以赚回来,时间长的话,比借钱又要赚得多。
“还是入股吧,”莫县尉最后做出这样的决定,“要不然你还了人家的钱,又欠下了我的钱,对你们饭店的经营也没有什么好处,还钱就算了,算我入股你们饭店,共负盈亏。”
他想了很久,最后还是觉得入股比较好一点,不止是赚的多一点,有这个关系在,以后方浩要是飞黄腾达了,大家也还有这么一个利益共同体,算得上是盟友。
生意合伙人,听起来就比借贷关系要好多了。
方浩也希望莫县尉能够选择入股,这样莫县尉为了他自己的利益,也会帮助金拱门。
莫县尉能够作出这种选择,让他很是高兴。
这无疑是双赢的选择。
这也是因为他有裘伯贤这个靠山,算是在这个县城有一定的地位,要不然想要拉莫县尉这样的县城大佬入股,只能白送,想要银子,那就是不会做人了。
当天莫县尉就交付给了他一百两银子。
回家之后,方浩向黄瘸子他们都说了这件事情:“以后我们这家饭店,莫县尉也有份,每个月的利润要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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