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二、捷克问题

    三二、捷克问题 (第2/3页)

纳进行外交斡旋,在奥、英、法三国的压力下,贝奈斯不得不选择屈服,同意国联派出一个“特别调查团”就捷克内部的民族问题进行所谓的调查。

    1937年5月3日,为期两个多月的国联调查团向国联大会提交了正式的调查报告:捷克人和斯洛伐克人并非一个民族,所以组成一个单独的民族国家的基础并不存在。在捷克斯洛伐克境内,捷克民族人口只有595万人,约占全国人口的百分之四十六左右,由于无法占到国内人口三分之二以上的绝对多数,所以说独立的捷克人国家的存在并不符合“民族自决”的原则,从法理上来说是不合理的。有足够的证据显示,捷克人在政治、语言、文化和教育方面对境内的其他民族存在着长期的压迫和歧视行为,例如规定不会捷克语的人员不能在政府机关中出任公务人员。由于这种压迫政策,在捷克斯洛伐克境内民族矛盾愈发尖锐,随时都有可能引发一场全面的内战,这对于地区的安全形势是一个严重的威胁。

    国联的调查报告对于贝奈斯政府来说是一个严重的打击,另外,英国人和法国人并不愿为捷克人的愚蠢来背书,从而卷入一场“毫无准备的战争”。

    1937年7月9日,德英法意四国政府领导人在慕尼黑举行会晤(历史的惯性是如此巨大,因为英国人不愿意把会谈地点选在维也纳),英法两国作出了妥协的姿态,决定在捷克斯洛伐克境内实行“分治”,苏台德地区和摩拉维亚实行自治,其后由全民公投来决定未来的前途。

    捷克人所剩下的地方只有以布拉格为中心的一片平原区域,不到捷克斯洛伐克原来领土面积的一半。在英法意三国的逼迫下,贝奈斯无奈地选择了接受现实——没有英国和法国的支持,他很清楚,捷克人在重新武装起来的德意志帝国强大的军事进攻面前,连一个星期也不会坚持下去。

    况且境内还有许多捷克人认为原来生活在皇帝的统治下比现在还要好,许多捷克的保皇党人依然在想着如何在波希米亚恢复帝制。

    1937年7月11日,《慕尼黑协定》签署,苏台德危机得以用和平的方式解决。

    在《慕尼黑协定》签署之后,捷克斯洛伐克总统贝奈斯辞去总统,选择去了英国。

    旧的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国不复存在,苏台德地区和上西里西亚地区重新回归奥地利帝国,摩拉维亚成了奥地利帝国治下的保护国。

    对于吞并捷克,李想也没这个兴趣,600万的捷克人如果在帝国内部,除了拖后腿就是捣乱,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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