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太子之名

    第14章 太子之名 (第2/3页)

之敬站了出来,居前而说:“陛下,臣有话要说。”

    “哦?贺大人身为刑部主事,自然是有着发言权,还请说来!”

    贺之敬,自从掌管刑部以来,深得唐王器重,他秉公执法,将历年来的陈年案卷归档整理,审查冤假错案百余起,其功劳不小。

    而他亦是狄仁杰力荐之人,乃是朝中不可多得的好官。贞观时代,由于受到他人排挤,始终无法施展抱负,自永徽二年,被擢升刑部尚书以来,兢兢业业,不敢有丝毫懈怠。

    不仅如此,贺之敬的儿子,亦是“长安五俊”之一,名叫:贺兰山,乃是取自‘莫作兰山下,空令汉国羞’。

    贺之敬躬身回道:“依照大唐律法,杀害皇亲国戚,乃是诛九族的大罪,杀人者,固然不可轻恕,亦不可随意杀之。”

    “如你这般,朕尚有不解,若非杀人者故意为之,浩天如何能够坠落而亡?在场之人亲眼所见,皆可作证,何以言说不可随意杀之?”

    “陛下只知其一,却不知其二。”

    “哦?难道其中还有内情?”

    “臣身为刑部主事,自当要公正判罚任何案件,不可错漏任何细节。不可轻信一家之言,那杀人者固然有罪,但纵观整起案件,却非他一人之过。”

    听到贺之敬为犯人开脱,晋阳公主做不出了,她怒地站了出来,厉声质问:“贺大人到底是何意?吾儿惨死百花楼,那日来往之人皆可证明,如何不能轻信?”

    贺之敬朝着晋王公主恭敬地说:“公主不要生气,微臣之意并非有意偏袒杀人者,而是身为站在主审官的角度。”

    “我儿被人杀害,目睹者何止百人有余,此案还有什么好审的?贺大人身为刑部主事,即可派兵捉拿便是,而今在陛下面前,却要曲解其中事由,莫不是与那杀人者有着不可告密的勾当不成?”

    “臣能理解公主心中痛意,发生此等事情,皆非我等之所愿,可公主说臣与杀人者有着勾当,实乃冤枉了臣。”

    晋阳公主大怒,亦可理解,毕竟身为人母,儿子死了,若是可能保持着理智,便不会来此宫中大闹,请求唐王为她做主。

    “哼,方才之言,皆处处维护凶手,我家浩天为人正派,从未干那些缺德事,若不是杀人者凶残暴力,下此狠手,他何以陨死当场?”

    秦浩天为人正派?他没有干过缺德事?不知说出这些话来,晋王公主是否会觉得羞愧?要不是她这个做母亲的对于孩子的诸般溺爱,秦浩天何以养成纨绔脾性?

    又怎会在百花楼与人发生口角?又怎会失足跌落楼下而死?

    李牧尘身为一国之君,当朝天子,他如何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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