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 演唱会

    第九十一章 演唱会 (第2/3页)

八字胡。

    那个清洁工当时戴着帽子,罗思修也没有留意。现在看来,那个清洁工很可能就是这个大叔。

    普罗米又想,穿梭的人,在两个世界有着几乎相同的外貌,又有着一贯的记忆。而那个大叔,很早之前就见过自己,所以对自己是有印象的。那天在酒店见过自己之后,他可能就怀疑自己是穿梭者了。

    但既然他自己也是穿梭者,为什么不自己带黄金纽扣过去,反而还要找普罗米来帮忙呢?

    这说明,这个大叔有穿梭能力,或者至少以前有穿梭能力,但现在已经不能带东西来回穿梭了。可见,明穿梭的能力也是会退化的。所以汤总才会问他,要多长时间才能拿到那些黄金纽扣的。

    不过,在两个世界面貌相同的人,也不一定是穿梭者。所以,罗思修在有盐世界,遇到了和无病世界跟他要粉色补剂的女孩长相几乎一模一样的飞洲公主。但那个公主显然是不认识罗思修的。

    这样看来,那个大叔在两个世界都见到了普罗米,但是普罗米矢口否认,他就没有办法确认普罗米到底是不是穿梭者了。

    至于,那个大叔又说,什么他以为新一代的年轻人已经长成了,这个就不太明白是什么意思了。

    本来,按照普罗米的性格,他是很愿意与人为善的。但是在这个异世界,有太多他不能理解或无从知晓的规则了。普罗米不得不处处小心。

    况且,对于穿梭这样凭空得来的能力,普罗米也不是特别有把握。所以,无论做什么,普罗米都是很小心谨慎的。特别是看到汤总在这个世界变成了乞丐,又已经失忆,他即使想做什么,也很难帮助到汤总了。

    想到那个大叔说的那番话,普罗米也想着,要提前预备。万一自己哪一天不能穿梭了,或者虽然可以穿梭,但失去了携带物资的异能力,那岂不是过得比他们还惨。不过,好在他现在也并不十分依赖穿梭的异能力。

    普罗米胡思乱想着,不知不觉地就已经到家了。他又给普罗月打了电话,约她去看演唱会。

    “哇,太好了。终于有机会可以去现场看一下别人是怎么样唱歌的了。是谁的演唱会啊,老哥?”普罗月问到。

    “听说是一个叫做平克弗洛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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