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一十六章 最后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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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百一十六章 最后的回忆 (第1/3页)

    靳司枭忙活了几天,无功而返,不免有些丧气。

    不过想想,他本来是为救周助而来,报周助的救命之恩,既然周助不需要他营救,貌似还过得很好,靳司枭也就不操心了。

    此计不通,另生一计。

    靳司枭拿出一个特殊联络信号的手表,在表的按钮上有规律地按了三下。

    ……

    魔都之中,宋君颐一席月白色的长衫,半躺在蓝洞之中一张藤椅上看一卷古卷。

    古卷用线装的宣纸装订而成,非常精美。

    宣纸上一个个毛笔书写的簪花小楷,柔美清丽,娴雅灵动,一如他对苏北的那颗最柔软也最干净的心。

    这本古卷便是宋君颐这几天亲自为苏北抄写的。

    和这古代画风十分不相符合的是,宋君颐身边的小藤椅上放着一个现代化的手表,而手表幽蓝色的频幕突然亮了起来,手表在藤椅上有规律地震了三下!

    “这么快,时间就到了吗?”宋君颐拿起手表,看了一眼,唇角逸出一抹苦笑。

    宋君颐身后那扇岩壁门被推开,苏北穿着一套纯白色的纱衣,袅袅婷婷走了出来。

    因为他们最近都在魔都游玩参观,魔都当中一切都是唐代的背景,正好宋君颐之前也为苏北做了很多古代的衣服,苏北为了营造气氛,实际上也是不想辜负宋君颐的这番心意,所以这几天都穿古装。

    宋君颐仰起脑袋,看着眼前的人。

    苏北的白发最近长了点,已及肩膀,她为了配衣服,还故意扎了个简单的古代发髻,簪上花钗。白中带紫的头发上光滑流动,美。乳梦幻。

    苏北看了宋君颐手中的书卷一眼,认出他的字迹,心中一时五味杂生。

    “这么多年过去了,没想到你的字越写越好了!”

    宋君颐眼波如水,温柔道:“因为这是你的兴趣爱好啊,我写字的时候,也会想着你写字时的心态意境,就好像我们心意相通,可以在一起一样!”

    苏北自然不愿意接这种话题,其实书法也并不是她的兴趣爱好。

    她是个急性子。

    小时候,她爷爷为了磨练她的性子,同时也是为了华国文化的传承,要求她练字。

    随着她爷爷的去世和苏浩德出事,她远赴m国,没有人监督,练字自然就懒了。

    现在她的书法勉强能糊弄那些完全不懂的新手菜鸟,但造诣上,已远不能和陪练的宋君颐相比。

    苏北叹道:“我现在写得远不如你好啦!”

    宋君颐将书卷翻开到一页,看着上面的字迹说:“我知道你这两天已经把这本书看完了,这一折当中有一句话,你有印象吗?”

    苏北看着宋君颐手指所指——原来宋君颐将那本书用簪花小楷抄写了出来,而他手指所指之处,正是书中《来世草》一折当中的一句话。

    此折中,一名名叫盈盈的黄鼠狼姑娘为了考验她的心上人——另一名叫做玉狼的黄鼠狼,盈盈姑娘提出让玉狼去阎浮屠取三块鬼血石,证明他的勇气,方能嫁给他。

    阎浮屠是地狱道和人间道的交汇处。

    地狱道中恶鬼盘踞于此,一切行人飞鸟走兽误入此地,绝无生还。

    阎浮屠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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