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

    第四十九章 (第3/3页)

光很享受的城市,现在毫不留恋的遗弃了他。

    他有时躲在原先经常进出的歌厅门口,有时他好像忘记了自己现在的处境,准备大摇大摆的进入歌厅,却被保安无情的赶了出来;他看着原先自己经常去的饭店,不由的就走了进入,可当服务员拿着菜谱过来的时候,他才回到现实。

    有一次,当他吃完饭才想起自己兜里根本就没有可以付这顿饭的钱时,只有瞅准一个机会拔腿就跑,幸好那天店里人多,等服务员反应过来他早跑没影了。

    晚上他再也没地方可去了,只有找一个角落睡一个晚上,有时过路的人就发现他身上盖几张报子。

    尤其是烟瘾犯了,他抓破了自己的脸,撕破了衣服和裤子,头发也蓬松杂乱,一双鞋也漏出了大脚指……

    有人告诉连成的父母,曾看见连成游走在市里的街道,穿着破破烂烂的衣服,嘴里不停的念叨着什么。

    可怜天下父母心,老两口把连成接了回来。

    但现在的连成却永远不再是原先的连成。

    他已不知道自己是谁,他把自己搞丢了。

    他已不再习惯打扮自己,父母给他凑合着卖了一套简单衣服,一会便被他弄的脏兮兮的。

    他也不知道别人在说啥甚至自己在说啥,只是看到什么都好奇地过去用手摸摸,嘴里不停地念叨:黄金,钱,我的钱!

    从此,人门每天便可以看到连成用根木棍,挑着一个用花布做的褡裢在肩上,来回不停的走在老家和去邱元坝街道的路上,一年四季从来没有断过,有时一天来回走好几趟。

    他眼睛始终看着地,慢悠悠的走在路上,对路过的人从不说话也不看一眼。

    有时也不知是饭馆的,还是自己从垃圾堆里掏的盒饭什么的装了一褡裢挑在肩上。

    裤子衣服有时也换,可能是他母亲帮他洗了给换上的。

    如果你悄悄从她身边走过,偶尔还是能听懂他反复在说:“黄金,钱,我的钱。”

    ……

    二娃的这次回乡,从它和吴月到广州已过去整整八年时间。

    这八年时间他把自己在广州的快递公司现在已做到了遍布全国,他也成了全国家户喻晓的名人。

    这次回乡,他准备把自己的重心再次放到家长,发展家乡经济,带动家长人民共同富裕。

    当他开车到后街事,却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

    连成放下肩上用根木棍挑的褡裢,像发现宝贝一样把手伸向了杂乱的垃圾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