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7章 众人口供
第237章 众人口供 (第3/3页)
也许樊父是当真爱护妻儿,但春归因为他对堂嫂侄儿的态度,不得不怀疑樊父这回如此刚强,一个重要原因是他不愿丧失最后的希望,他太过执迷“阴阳胎青脸”这一烙印,所以不肯相信樊家唯一一个正常的孩子竟然是妻子与他人通奸而生。
同样是天生胎记,帝王之家的朱砂痣就是尊贵吉祥的向征,换成了樊家便成为引发一切劫厄的根源,成为诅咒成为不祥,成为急于摆脱清除的秽印。
春归接连叹息得自己都觉愁苦了。
“樊大和樊二兄弟两,几乎是在邻里的辱骂欺压底下成长,他们的父亲不许他们反抗,教导他们的只有一个忍字,打不能还手骂不能还口,大约樊二七岁大时,他的母亲终于忍受不了邻人的白眼辱骂,又因长期心中郁怀以致疾痛难忍,在某个夜晚跳井自绝。樊母出殡时,邻人仍然结队围追辱骂,樊二实在受不了邻人诋辱亡母,想要还嘴动手,被他的父亲死死拉住,结果就在第二日,樊二便离家出走不知去向。”
春归这会儿子都没力气叹息了。
“樊二失踪后,樊父受不住打击,很快病故了,好在樊大那时已经是十五岁的少年,虽然瘦弱,但从父亲那里学会了砖瓦工匠一门手艺,靠着接些散工还能维持生计。他直到二十好几才娶妻,四邻五舍没人愿意把女儿嫁进樊家,还是官媒拉的线,从养生堂长大的孤儿中择了天生哑症的女子撮合成婚,樊妻先是生了个女儿,长到十岁时……”
兰庭说到这里,神色更是凝重:“据说是行为通奸卖身的丑事,里老保长要施以惩处,樊大/逼于无奈,将女儿勒杀以图平息众怒。”
春归眉毛都立了起来:“他们凭什么就断定一个刚满十岁的女孩儿行为过丑恶之事?!”
“那孩子和母亲一样,声嗓哑不能言,无法为自己辩驳,不过据我盘问细节,可以推断出女孩儿的确失身,不过十之八九是被恶徒奸/辱,不过樊家的四邻五舍不会考虑一个女孩儿失身是否因为暴行,他们坚信的是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只要女子失去贞操,不管错责在不在女子,她都不能再活着。”
可一个十岁的女孩为了所谓的名节付出性命,能够解救樊家的屈辱吗?不能!
女孩面有胎青,口不能言,在四邻五舍看来就是佐证了樊二乃奸生子的又一凭据,樊家两代女眷贞节不保,又再成为人神共愤的理由,不管樊大有没有将女儿勒杀,他都只能继续遭受践踏和侮辱,就像这时,就算他一家四口全部葬身火海,众人不会为他们惋惜,更不会检讨自己这些年来的言行。
他们不相信自己是恶毒的,他们总有太多的理由无视自己的卑劣,所以他们一定要坚信别人的罪错,只有这样,别人才是自遗其咎,才是罪有应得,他们的行为一直是正当的公道的,他们还可以大义凛然的活着,当遇见类似的人和事,他们照样可以群起攻之。
所以兰庭经过勘验和盘问,其实并没有发觉凶手的端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