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五章 作死的石虎

    第三百二十五章 作死的石虎 (第2/3页)

。但是你不该威胁我的朋友和女人,那是我的逆鳞,触碰者死。”

    说完,陈锋习惯性的用右手大拇指和食指,转了转戴在自己左手无名指上的白金戒指。

    这是一枚白金(铂金)戒指,只有2克多,价值不过500多元华夏币,就是一个简单的指环,完全是铂金打造,没有任何钻石点缀,其实和陈锋的身家相比,甚是不合。

    这枚普通的白金戒指是一次陈锋陪凯歌逛街时,凯歌给陈锋买的。当时凯歌突发奇想,非要给陈锋买一枚戒指,凯歌难得一次像小女人一样撒娇,陈锋自然不想违背她的心愿。不过考虑到自己是个大男人,对钻戒也没什么兴趣,就挑了这样一个简单的铂金指环。

    本来凯歌只是临时兴起,就想给老公买一枚戒指,也没指望着陈锋能佩戴。因为在凯歌看来,向来不爱臭美、不爱修饰打扮,甚至有些不修边幅的陈锋,肯定是不会佩戴这枚戒指的,不把它随手一扔,很快就忘在脑后,找都找不到了,未来有一天能想起扔在那里,就谢天谢地了。在凯歌眼里,陈锋这个当世杀神,有时候就是个不拘小节的大男人,甚至就是个可爱的大男孩。

    但是,出人意料的是,陈锋不但戴上了这枚戒指,还戴在了左手的无名指上,甚至还准备终生戴着,不再摘下来。

    众所周知,戒指戴在左手的无名指上,是表示已婚的意思,陈锋虽然有凯歌、Siri、叶梦琪三个女朋友,有林玉玲一个后备女友,还有几位红颜知己,但是在法律上,他并未成婚,还是个单身贵族,不需要戴“婚戒”,更不会有人因为陈锋不戴婚戒,而因此指责他。

    陈锋对此给出的理由是,不仅仅是因为这枚戒指是凯歌这个陈锋心爱的女人送给自己的礼物,更重要的是陈锋把这枚戒指戴在了左手的无名指上,可以避免很多麻烦和骚扰。

    众所周知,陈锋一跃成为华夏大地上的新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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