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九章 剑染血

    正文 第九章 剑染血 (第3/3页)

一眼的感觉就是光明磊落,为人豪迈,而他的所作所为恰好也证明了这一点。

    只是,这场属于自己的挑战,怎么会变成这样?

    “我叫谭旭,喜欢和强者切磋。”谭旭似乎也察觉到了不妥,他出声解释起来:“方才看你与于徐彪切磋使出的那一剑实在让我心痒,我很想试试你的招式,想必你不会拒绝。”

    “谭巨侠!他是谭巨侠!”有位拄着拐杖中年人激动的的开口,其神情激昂,似乎对擂台上的人是真心实意的佩服。

    “心系天下苍生,为贫苦百姓各处奔波,散尽家财的谭巨侠,他怎么会来到这里?”

    “会是他吗?”一个年轻人擦了擦眼睛,仿佛是想要将谭旭的样子牢牢记在心底,他十分激动的说道:“如果说要在险恶的江湖里,在双手沾满鲜血的高手中,找一位内心向善之人,那他一定是谭巨侠。”

    “他出道二十余年,从未错杀一位好人,从未做过一件错事。死在他手里的,都是恶贯满盈的恶人,都是百姓人人喊打的败类。”

    “确实如此。”有人接过话头补充道:“听说他是朝堂佞臣子嗣,为替先辈赎罪,立志一生行善。唯独痴迷于武学,是位喜好与人比武的武痴。”

    台上。

    裁判压抑住内心的澎湃,惊喜的看着谭旭。

    他从未想过,在这个时候,谭旭会上台。

    不论他是不是有意出手,都预示着眼前的难关已然通过。

    如果说徐彪是江湖上先天境界少有的高手之一,那么与谭旭比起来,徐彪只能算一个蹒跚学步的孩童。

    谭旭是江湖公认的先天之下最强,未入先天便能与先天高手打平手的绝世高手。

    这样的人物出手,林轩怎么能不败!

    “好,此战我接下了。”林轩将台下人的话收入耳中,他轻轻一笑,点头示意。

    “好!”谭旭目光从林轩身上收回,低头对着自己手里的铁刀,眼中流露出追忆,他缓缓开口:“此战不仅仅是你我之争,招数之争,更是刀剑之比。”

    林轩诚恳的开口说道:“不敢当,我的剑法还差很远。”

    他的剑法在凡间能够称雄,但是落到修真界根本不值一提。

    一山更比一山高的道理,他心里清楚的很。

    谭旭一怔还以为林轩是谦虚之词,轻轻摆了摆手。

    “自然当的起,江湖上剑术能与你匹敌的剑客凤毛麟角,不必妄自菲薄。”

    年纪轻轻就击败了江湖上大部分高手,而且单单就凭一柄凡兵斩杀了血剑屠夫这样凶名赫赫的剑手。

    眼前这个谦虚的年轻人,便是近几日江湖上最出名的长生剑么?

    “天上白玉京,十二楼五城。仙人抚我顶,结发受长生。”

    有位白衣人念着这首诗,自封长生剑,出现在白玉京。

    他只用短短三日时间,就成为江湖上最出名的剑客。

    通过调查,有人说他喜欢身着白衣,面容貌美,为人桀骜不驯。

    还有人说他不喜钱财,一掷千金,但平易近人。

    犀渠玉剑良家子,金羁长生侠少年。

    茶钱饭后,上至达官显贵下至布衣平民,人人都在谈论他的事迹。

    阁楼望烟花,荒野觅佳人。

    白玉京不少风流之士沉溺于纸醉金迷,沉迷在它的独特魅力下。

    这儿一直是副繁华锦卷,是人人向往的地方。

    却有一人,自北而下,布衣浅笑。

    踩着微风,踏着那初秋来到此处。

    他一人一剑,未曾败过。他不是舞文弄墨的佳公子,但胜似佳公子。

    只轻转衣袂,便在繁华锦绣的河山上留上重重一笔,落下无法拭去的墨点。

    布衣林公子,三日惊天下。

    天上白玉京,人间长生剑。

    戏班子里的怜人颦蹙婉转,柔情唱道。

    从不过数十字的戏文可以看出,他几乎被捧上了天。

    谭旭在心里轻轻感慨,目中流露出感慨。

    如切如磋,公子如玉。

    好一个长生剑!

    只可惜这人不能左右自己的命运!

    “叮!”

    林轩屈手弹了一下剑刃,发出嗡的一声轻响。

    淡淡的金色夕阳落下,剑身相迎,寒光闪闪之下,熠熠生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