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十七章 诗仙

    正文 第四十七章 诗仙 (第2/3页)

   林轩的袍服雪白,一尘不染。

    修长而优美的手指托举着淡白色的桂花糕,长长的剑眉配合着那张脸,形成了诱人的姿态。

    他露出一个笑容,哪怕是惊鸿一瞥也足以让人沉醉,楼下很多女子不知不觉间被他吸引,痴痴的抬头望着他。

    一名女子眼神迷离,她幽幽的叹了一口气:“原来他就是诗仙……原本我还对诗仙一名耿耿于怀,心想区区一名凡人何以用得了这个称呼,却不曾想诗仙林公子竟有如此风采!”

    “诗仙……是啊!除了诗仙还有什么名号配的上他呢?”

    林轩瑰丽的诗歌和潇洒出尘的风采令她们惊诧万分,此时扬州古城内甚至有不少佳人暗自将林轩视作了梦中情人。

    林轩剑法精妙绝伦,现在已是江湖上近十年来最出名的一人。

    再者,他相貌堂堂,旁人都夸他生的极为好看,许多未出阁的小姐都对他暗许芳心。

    加上前些日子他在诗会上一鸣惊人,斐然的文采震慑住了整个大周文坛。

    许多有名的诗人、才子读了林轩的诗词后自叹不如,生出向林轩求学的念头。

    最重要的一点,他似乎与凉雪姬极为不对付!

    凉雪姬……她几乎是全天下女人的敌人!

    见识过风华绝代的凉雪姬后,不少自诩容貌上佳的女子心中会有一种挫败感,甚至是嫉妒……

    其她女子听闻林轩在大庭广众之下朝对方出剑都暗自叫好,恨不得自己当时也在场,说不得还能帮上林轩。

    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跟何况林轩还是个如此优秀的男人。

    种种事迹加起来,使林轩渐渐成为许多年轻女子倾心的对象。

    前不久,扬州城里的王员外替自己的儿子去向马掌柜求亲。

    求亲的对象是马掌柜家里的掌上明珠,王员外的儿子名声在外,他是出了名的混混。而马掌柜又十分宠爱自己的女儿,所以肯定不会同意这桩婚事。

    当时马掌柜的女儿不等自己替她婉拒婚事,便直接开口,自己要嫁,就得嫁诗仙林轩那样的男儿。

    王员外自然颜下无光,却又反驳不得,无奈之下只好作罢。说实话,自己家的孩子整日游手好闲,确实与林轩相距甚远。

    人们茶前饭后最喜欢闲扯这种八卦的消息,所以很快,王家的糗事就传遍整个扬州古城。

    林轩诗仙的称号也由此而生。

    听着台下众人的言语,佘小风嗤笑一声,语气充满了调侃:“诗仙!看不出林兄在扬州城竟有如此美誉,让小弟好生羡慕!”

    林轩无奈的摇摇头,并没有搭话。

    他觉得这样做没有意义。

    是的,没有意义。

    她们就同前世那帮喜欢追星的女子一样,纯粹是在浪费时间,浪费生命。

    前世有很多女子盲目的崇拜着自己的偶像,不管偶像做了什么事情,她们都觉得那是正确的。即便偶像真的错了,她们也会找各种理由替偶像开脱。

    百年之后,她们如何面对心中的寂寞及零落满地的空虚?

    落花有意,流水无情。

    以昨日的肆无忌惮,埋葬那红了桃花、绿了芭蕉的悔恨。

    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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