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0章 应当驳回

    第220章 应当驳回 (第2/2页)

向鹿微微,“王鸣,真的是王乔山老人的养子吗?”

    鹿微微起身道:“法官大人!王鸣被收养时是在十七年前,当年相关规定并不严谨,加上王乔山本身年事已高,所以手续不齐全,我当事人已经在着手补办!”

    “当然不齐全,也不可能补齐!”律师打断她,“因为根据收养法相关规定,王乔山的情况根本不被允许收养孩子!”

    收养法第一条,收养人必须无子女!

    王乔山收养王鸣时,儿女双全,显然违反了规定。

    “法官大人,我不得不再重申一次,本案的主席原告,没有固定住址,没有稳定工作,因盗窃罪多次被拘留,为了钱可以替人顶罪,他确实也姓王,但是不是王乔山的养子,没人知道,也没人证明。”

    律师微抬下颌,冷冷看着王鸣。

    “王乔山卖掉房屋,独自搬进养老院,几年来从未有过亲属来探望,直到老人被烫伤,养老院才联系上王鸣,也就是说,在这之前,谁都不知道有这个养子的存在!”

    “被告律师是在质疑我当事人的身份?”鹿微微气愤说道,“王乔山老先生被烫伤后,医疗费用全部由我当事人出面承担,如果非亲非故,我当事人何必这样做?!”

    “作为一个累犯,他的目的,我确实难以揣测。”律师似笑非笑,“不过,就算他真是王乔山的养子,一无血缘关系,二无合法手续,在法律上,他就是个外人!”

    律师傲然的抬头,看向法官:“法官大人!按照相关规定,原告的诉讼请求应当立即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