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英雄
1 .英雄 (第1/3页)
院落里的常青树是不会枯萎的,一年四季都是勃勃生机,摇曳在四季的变幻里,坚韧而顽强。
石小侯想成为他,只因为他不会随着四季而变化,与众不同。
后来石小侯想了想,他不仅想成为与众不同,更想成为万中无一。
陈紫霞总喜欢坐在常青树下的秋千上,看院落里歪歪扭扭的爬山虎,从墙角一直蔓延到墙头,等待晚霞洒向大地,装点院落,那是她一天中最喜欢做的事情。
石小侯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安安静静地陪着陈紫霞做她喜欢做的事情。就这样,一辈子也好。
追寻美好,本就是人内心最真挚的想法,只不过在石小侯眼里,向往美好的陈紫霞,要美过这天地间的一切。
“石小侯,如果今天你再不捞点儿东西回来,陈紫霞就没饭吃,你也没饭吃,罚跪一天!”
石崇灸那个老混蛋又在院里活蹦乱跳的瞎叫唤了,他总是脾气那么差,从陈紫霞把石小侯带回来那一天起,他的脸色就一天都没好过,就好像石门村十里八乡的乡亲们欠了他好几百万一般。
如果不是为了陈紫霞能吃饱喝足,他才懒得去做这些偷鸡摸狗的事情。比起吃饱肚子,他更想寻找机会,去做一个大英雄,比如打倒那些灯红酒绿里穿梭的“贵族”们——那些贪婪的神仙。
“好!”想法总是和现实有些差距。最终,石小侯没好气地应了一声后,摔门而出。
石小侯“作案”的地点,在花果山市的水帘街,那里灯红酒绿,鱼龙混杂,人神佛妖齐聚,不少为了生活的小偷、小贼都混迹于那里,他更是“老手”。
水帘街的尽头,有一家叫做“水木年华”的酒吧。石小侯喜欢趴在小巷的篱墙上,看那些酒吧小姐与贵客们纠缠不清、情情爱爱,争夺最佳演员头衔。
很奇怪,他一个未经世事的小毛头,这世间的虚情假意倒看得很真切,这一点,他也不知道为什么。
不过,最近石小侯居然被一个酒吧小姐吸引住了。这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他不想再关注对陈紫霞以外的女孩。
人的眼睛是用来欣赏的,心却是用来疼一个人的。
那个小姐,叫做白晶晶,总是身着一身白色裙装,瘦的仿佛只有一副骨头架子一般,但却长得很漂亮,给人的感觉就像是那种出淤泥而不染的白莲花,与这风尘夜场格格不入。
石小侯总喜欢躺在小巷的墙头,躺到深夜凌晨,直到月亮正精神,星星蹦跶得正欢,才开始动手。
因为那时候的“贵客”们正喝得精神恍惚,摇摇晃晃,比较好下手儿。
那些“醉鬼”,西装革履,但却被酒精吞噬了智商。要是这时候,你手持一把七尺长的西瓜刀,一下子从黑暗中蹿出来,拉长了脖子大喊一句:“此市是我开,此街是我栽,要想过此市,留下买路财。”
醉鬼保证会迈着魔鬼的步伐,走过来,拍拍你的肩膀,满嘴酒气、极其友好地说:“兄弟,喝完一杯再来一杯。”
然后,你摸完他兜里的钱,他还会跟你唠唠心里话。
这是一个和谐的社会,街头巷尾都充满了和谐的气息。
这种情形,石小侯虽然没有实际操作过,但却已经观摩出了经验来。
但他却不屑于这么做,在别人意识恍惚的情况下欺骗别人的感情,比行窃更为可耻。
欺骗,是世界上最罪大恶极的事情,尤其是欺骗别人的感情,更是十恶不赦,石小侯如此认为。
白晶晶又下班了,背着一个乳白色背包走在灯红酒绿里,背景的孤独,将灵魂的孤独都衬托出来。
她不只是不合群,而是与这世界都格格不入。
石小侯有时候会觉得白晶晶和自己是一类人,至少陈紫霞还有她爱着,而他哪天消失了,全世界都不会记得他吧!
原来,他对白晶晶的关注,只是同病相怜而已。
漂亮、单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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