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二十章 利弊

    第六百二十章 利弊 (第2/3页)

孙称颂此事,以为圣政,臣愚窃谓此乃圣政之阙也。”

    意思是这一条的取消,让兼并之家没有了约束,会削弱市易法的效果。

    由于这法是打着陕西沿边市易得利,官民汉蕃尽皆称便的旗号开的头,而且吕嘉问更是其心可诛,不是针对的四通商号那才见了鬼了!

    所以苏油坚决拒绝背锅,立即上章表示强烈反对。

    首先,是不是所有商品,都必须先入市易务后才能买卖?如果不限制商品种类,百姓从市易务贷出,先交一笔手续费,卖完之后还要交两分利息,那他的年利润,起码得在三成以上。

    要是差价巨大的商品还好,要是普通小商品,能有这么高的利润吗?那老百姓卖完东西还完贷款之后,不是亏本吗?

    如果发生这种现象,市易务怎么解决?其一只能是压低进价,这不是违背了保护进京商人的初衷吗?其二就是提高卖价,这不是让汴京小老百姓消费者吃亏吗?

    如果朝廷的目的是保护商业抑制兼并促进流通,其实非常简单。

    如果目的是打破大商人垄断不让外地商人吃亏,方法也不是只有官府替代一途。

    让行会执事制度化,多元化,引入中小层商贾加入其中,分配户数定额,逢大事集体表决,过三分之二通过,让行会不是兼并之家的一言堂,再加上官府监督,不就搞定了?

    入京商人的货物,实行公开竞标,打破准入门槛,任何人都可以参与,价格交给市场,不就搞定了?

    至于无本的小户,没有偿还能力的那些,那属于扶持对象,不是生产对象。

    要扶持,就别收利息,将他们排除于官员绩效之外,不要让煎迫他们的实施人,从大商贾变成官员,那样会为祸更烈!

    永远记住那句话,贷款是有风险的,要靠贷款盈利,首先就得防范风险。

    想吃利息,先得提防损失本金!

    不是要逼迫人家典房当屋,而是把事情做在前面,做在起点,压根不让这种事情发生!

    商贾和农人一样,本钱就是他们的地,收益就是种出的粮食,商税就是他们对国家的贡献。

    政府应该做的,是培养出更多有地可种,有水可浇,有粮可存的人,才说得到让他们做贡献上来。

    否则只能导致百姓难以立业,逃散抛荒,对商业来说,就是从事商务的人口减少,市井萧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