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二百五十五章 家庙

    第一千二百五十五章 家庙 (第3/3页)

方平所奏难于施行。”

    “直到将近十年后的皇祐二年,宰相宋庠才再次上奏,请礼官考订家庙制度。”

    “他认为,虽然仁宗开放朝中官员可成立家庙,但礼官没有根据旧有的典籍整理出宋代可行的家庙准则,而朝中官员的祭祀,仍是与庶民相同,应当做出区别。”

    “时任太常礼院的苏颂,受任祥定家庙制度,引《大唐开元礼》二品以上,四庙。三品,三庙。四、五品需兼爵,三庙。六品以下,祭于寝的规定,改良为大宋的二品以上,四庙。五品以上,三庙。六品以下祭于寝。”

    五品,是大宋官场的一个坎,五品上下,不仅俸禄跳了一大格,还有很多很多的不同。

    比如诸百官身亡者,三品以上称薨,五品以上称卒,六品以下达于庶人称死。

    家庙制度大体建立起来之后,只有文彦博提出过申请,并且获得同意。

    这已经是三十年前的事情了。文彦博也不会玩,虽然有了资格,但是还需要细节制度规范,万一出了差错,那就是羞没祖宗的笑话。

    于是他四处寻找可依循的家庙样式和祭祀仪轨,最后终于找到唐人杜佑的家庙旧迹,进行仿造。

    直到嘉祐四年,文家的家庙才真正成立,文彦博当时请司马光为家庙撰写著名的《文潞公家庙碑》,以记载其成立家庙的始末。

    后来宗谱修起来之后,苏颂再次上奏,认为“古无祭四世之文”,以前的制度“不古”,应当吸收和借鉴苏洵,范仲淹、欧阳修谱的办法,行五世庙称,即祭祀五世始封祖、高祖、曾祖、王父、父。

    建议官品与庙数的关系应为:文臣执政官、武臣节度使以上祭五世,文武升朝官祭三世,余祭二世。

    等到苏油到了朝中,也凑了一次热闹。

    上奏赵顼,将庙与祠结合起来。

    如果后世子孙不给力,那也可以将周边屋子清空,或改成家族议事之所,降庙为“祠”;

    如果子孙给力,做了当朝一品,那就可以将空屋子布置起来,升祠为“庙”。

    这样设计就非常方便灵活了,只要祖宗在本朝出过执政,达到了可以造庙的级别,就可以修庙,但是后世祭祀的时候,却可以根据子孙的实际情况,选择相匹配的等级。

    大庙彰显的,是祖宗和家族曾经的荣光;而决定等级的,是摆放了祖宗神位屋子数量。

    可以允许有空房子,就解决了实际操作中的尴尬,赵顼也觉得挺不错,下诏从之。

    这些脉络王珪很清楚,但是他没想通这事儿和他想要蔡确解决的问题有什么干系。